中国税务报:实名制办税向涉税违法犯罪说“不”

28.03.2016  13:40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国税局通过实名制办税,及时阻止一起冒用他人公章代开发票事件,成功避免了A企业的涉税风险。
  今年3月11日,通州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正值办税高峰,一位身着深色羽绒服、手拿文件袋的男子匆匆走进来。导税员询问他要办什么业务,该男子说话支支吾吾,有些慌张地挤到了自助办税区。很快,该男子拿着网上申请的代开发票申请单到自助代开终端上代开发票。因开票系统需要验证业主的身份证信息,该男子未开成发票。接着,他来到代开发票窗口,以A企业的名义代开几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上盖着该企业的公章。
  “您好,请问您是A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是财务负责人吗?”按照实名制办税的要求,办税窗口税务人员询问该男子,以采集有关信息。“哦,我,我是办税人员…哦,不是,我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朋友,替他来办业务的。”这名男子的回答引起窗口人员的怀疑。“请出示一下您的身份证件。”窗口人员说。
  一听到要出示身份证,这名男子明显慌张起来,先是询问证件用途,被告知要和办税系统内的信息比对时,装模作样地在身上寻找了一番,然后说忘记带了,能否通融通融给办一下。窗口人员不动声色地把值班长叫了过来。
  值班长问明情况后对该男子说:“您的个人信息未采集在我们的实名办税系统内,请携带有A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来办理有关业务吧。”该男子突然情绪激动起来:“我带了公章啊,有公章不就可以了吗?你们是怎么为纳税人服务的?”
  他的过激表现让值班长更加怀疑。为稳住该男子的情绪,值班长以需要请示领导为由将其带至通州区国税局纳税服务分局局长葛爱民的办公室。
  在葛局长的细致询问下,这名男子最终承认,自己原来与A企业老板合伙时来办过税,后因经济纠纷离开了A企业,自己现在做加工生意,但一直没办证,年前急着拿发票去收款,便动起了歪脑筋,没想到被实名制办税拦了下来。
  经过政策讲解和批评教育,该男子表示明白了自己的行为触碰了法律底线,决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通州区国税局纳税服务分局派人为该男子提供了纳税辅导,帮助他通过合法程序履行自己的税收权利和义务。
  记者了解到,通州区国税局为加强管理,前不久实行了实名制办税。在实名制办税过程中,该局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三类人员纳入办税“白名单”,信息采集从代开发票、税款申报等重点业务拓展到涉税全业务。
  “过去,发票领用、代开等环节存在冒用公章或者税务登记证虚开虚领的风险,任何人只要携带相关资料都可以办理该企业的涉税业务。如今,只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过的办税人员和办税机构才可以办理相关业务,冒名他人从事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可能性被大大降低。”葛爱民说。
  葛爱民表示,起初还有纳税人认为实名制办税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现在看来,它成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防火墙”。(葛煜菲 本报记者 徐云翔)

 

      2016年3月28日《中国税务报》A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