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行政监管“打白条”行为确有一套

09.09.2015  10:49

 

 

            近期,上级局就“打白条”的监管工作,出台《关于严格监管严肃查处向售粮农民“打白条”行为的紧急通知》(国粮电〔2015〕4号),通知指出:“针对2014年下半年以来,个别粮食经营企业在粮食收购中违反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向售粮农民“打白条”,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影响了中央惠农政策的落实。”宝应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管“打白条”行为有独特的一套办法,多年来,在行政区域内未发生一起“打白条”的违规行为。主要得益于在平时粮食行政管理中,始终坚持“宣传在先、预防为主、监管从严”的原则,并长期坚持采取针对“打白条”行为的四项专项监管措施。

      一、树立宝粮集团快收快结的示范形象。 宝粮集团至建立非现金快速结算粮食收购款以来 已经实现全部粮食收购结算款非现金当日结算。在农村地区推广非现金结算方式,有利于发挥金融支持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在积极与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沟通协调后,全面推进粮食收购非现金结算基础设施建设,采取了“粮食收购企业+农户、经纪人+银行”的模式,实现非现金支付结算率100%。截至2015年夏季,累计实现粮食收购非现金结算量约12.5亿元。宝粮集团粮食收购采取 快收快结、 非现金当日结算方式,一方面为售粮农民的售粮资金提供了安全保障;同时也为售粮农民在农忙期间节约了时间;另一方面为国有主渠道粮食收购树立了良好形象,同时也为售粮农民口口相传宣传托市政策提供了渠道。

      二、设立“打白条”是所有粮食收购者的红线。 要求严格约束收粮企业和粮食经纪人切实做到“一手粮,一手钱,现款结算”,严格管控收购企业和粮食经纪人,防止发生挪用收购资金、“高息”骗用农民售粮款等违规违法行为。要求所有粮食收购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和“不打白条”的规定,建立粮食收购统计制度,在粮食收购高峰期,采取5日报统计制度,对企业收购情况、兑付粮款情况进行及时跟踪,同时对付款后的售粮农民进行抽样调查。明确“打白条”是所有粮食收购者的红线。如发现有欠付农民售粮款的,一是必须立即如数结清,二是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直至吊销粮食收购许可证。

      三、建立疏通举报投诉和粮食政策宣传通道。 向售粮农民广泛宣传国家粮食收购结算政策,增强售粮农户的安全、维权意识。郁于售粮农民不熟悉投诉举报和粮食政策,被“打白条”后,一般都是一趟趟去找粮食收购者。一方面是因为售粮农民与收购者熟悉;二是对粮食政策、法规不熟悉,一般是找媒体,不知道“打白条”的行为归粮食部门管理。为此,县粮食局采取加大宣传,建立村级联络点,帮助售粮农民积极实际困难,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另一方面,耐心听取售粮大户在粮食生产、贴息贷款等方面的困难和意见建议,详细询问种植面积与品种、生长趋势与病虫害防治、租赁费用与生产成本等情况,积极宣传各项惠农政策,鼓励售粮大户与大型粮食收购企业建立产业链,增加售粮农民的稳定收益。

      四、形成“打白条”行为必受到依法查处的氛围。 在粮食收购高峰期,对辖区内各类粮食企业兑付粮款情况进行全面集中排查。对拖欠农民售粮款、向售粮农民“打白条”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严肃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严格约束收粮企业和粮食经纪人切实做到“一手粮,一手钱,现款结算”,严格管控收购企业和粮食经纪人,防止发生挪用收购资金、“高息”骗用农民售粮款等违规违法行为。对开展排查工作不力,导致售粮款结算不及时,给农民“打白条”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通过举办粮食收购经营者培训班进行事先告知、熟悉法规;召开粮食收购政策发布会向售粮农民告知粮食收购政策,“打白条”行为的举报渠道;深入农村与村级服务中心建立联系渠道,方便售粮农民了解粮食政策、法规。(宝应县粮食局---张广章胡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