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检察查办"三类"案件力促两法衔接 去年来10件15人

04.03.2015  10:54

  宝应县院结合上级检察机关开展的食品药品领域、环境保护领域和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行动,搭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平台,努力实现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无缝对接,实现建立完善“制度建设、协作配合、保障民生、监督预防”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形成打击犯罪、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合力,推动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取得良好成效。

  一、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确保“两法衔接”工作有序运行。一是明确制度建设,促进执法衔接。宝应县院在县质监、药监、农委、工商、烟草、环保6家行政机关设立派驻检察室并出台了《关于设立派驻检察室的实施办法》,使“两法衔接”工作职责明晰化、工作方式规范化、工作纪律严格化、组织领导常态化。二是规范工作程序。首先,计划清晰。宝应县院在年初就编排派驻检察室工作时间表,确保每月走访每个行政机关不少于两天,遇到重大、紧急事务时可以随时安排工作。其次,台账完整。6个派驻行政机关检察室的台账完整,每个行政机关的每个案件、提前介入和移送案件线索的案件重点跟踪审查均备案审查。

  二、搭建监督平台,加强协作配合,保障“两法衔接”工作有效运作。一是设置派驻行政机关检察室,搭建监督平台。宝应县院借助在县6家行政机关设立检察室的平台,通过检察室促使各家行政机关形成办案共识,在发现案件线索时,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并不断向有行政执法权的其他机关辐射,包括县人社局、国土局、安监局、水产局等。二是畅通信息交流机制,加强与各部门配合。第一,宝应县院积极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对所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排查清理,并将相关案件后续情况及时通报行政机关;第二,积极督促公安机关定期向行政机关通报移送案件的受理、立案、查处情况,并要求公安机关对不立案的案件一律退回行政机关作行政处罚。

  三、紧盯社会热点,服务保障民生,充分发挥“两法衔接”社会效应。宝应县院借助食品药品领域、环境保护领域和知识产权领域三个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两法衔接效应。一是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净化社会市场环境。宝应县院借助在县质监、药监、工商等行政机关的派驻检察室职能,在加强常态化的工作联络的同时,督促移送案件。二是强化保护生态环境,共筑碧水蓝天。通过与县环保局检查人员一起进行深入现场检查、提前介入了案件、及时引导督促将案件移送等方式开展监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突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群众生命健康。为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宝应县院通过派驻检察室获取犯罪线索来源,取得较好成效。如在梳理案件时发现案件线索,遂建议并督促移送公安机关。 2014年以来,宝应县院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食品安全、产品安全类案件10件15人,并督促公安机关立案5件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