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应:对涉案款物启封过程全程录像

24.06.2015  02:26

 

张某某,请你确认一下,这是否是我们检察机关从你处扣押的黄金金条?”在江苏省宝应县检察院的赃物室内,检察人员正在见证人、犯罪嫌疑人的共同见证下,对一起自侦案件已移交案管部门的赃物进行启封,并在征得犯罪嫌疑人的意见后,邀请见证人同赴南京对赃物进行鉴定。而这一过程,均被反贪部门的内勤小戴用手机记录了下来。

江苏省宝应县检察院将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作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涉案财物拆封的,由移送人员和接受人员共同启封,并对全过程进行录像,这是《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的明确要求,对于涉案财物,我们肯定是要依规定,规范处理。”办案检察官说。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涉案款物的扣押、处理以及监管工作,宝应县检察院多次组织自侦、公诉、案管等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的系统学习,从思想认识上提高对于涉案款物工作的规范化意思。同时,案管部门根据市院的相关文件以及本院以往涉案款物监管中出现的问题总结,制定出了《宝应县检察院涉案财物监管文书目录》,从内容形式上提高涉案款物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在日常工作中,案管部门则通过建立一案一档,围绕三个节点:即紧抓入库点,盯牢移送点,监督出库点,从具体实践上监督涉案款物工作的规范执行。 

          近期,扬州市检察院组织了对各基层院2013年以来涉案财物监管情况的检查,宝应县检察院的涉案款项300余万元,物品8件,其扣押、处理情况实现了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