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宝应县黄塍矿泉水勘查探矿权评估报告

10.03.2017  02:03

 

摘        要 中煤思维评报字【2017】第006号 评估机构: 北京中煤思维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委托方: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评估对象: 江苏省宝应县黄塍矿泉水勘查探矿权。 评估目的: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拟出让“江苏省宝应县黄塍矿泉水勘查探矿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对该探矿权进行评估。本次探矿权评估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向评估委托方提供在本评估报告中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江苏省宝应县黄塍矿泉水勘查探矿权”公允的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 2016年12月31日。 评估方法: 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评判法。 评估主要参数: 勘查工作程度为勘查空白地,勘查矿种矿泉水,勘查区面积0.18平方公里,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53.17万元/平方公里。 评估结论: 经评估人员现场查勘和对当地市场分析,按照探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认真估算,确定评估基准日的“江苏省宝应县黄塍矿泉水勘查探矿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9.57万元,大写人民币玖万伍仟柒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超过一年此评估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评估报告全文。如需查阅全文,请与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资源处联系,联系电话025-86599706。” 附: 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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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列矿业权已完成合规性审查,现予公示。   1、发表公众意见时段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日内有效。   2、本意见表书面寄送有效。标记*的意见人信息未填写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3、公众意见反馈: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资源处。邮编21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