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适应体制调整改进司法所管理

03.12.2014  18:02
 

宝应县司法局现辖15个基层司法所。2013年管理体制调整以来,该局与各镇(区)以“五同”推进司法所基础设施和组织队伍、业务能力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对司法所长远发展同规划。 召开司法所建设专题工作会议,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对司法所管理体制调整作动员部署,对司法所人、财、物等保障提出明确要求;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将司法所管理体制调整后人员经费、工作待遇、司法所社区矫正业务经费等列入会议内容,并出台会议纪要由县财政列入每年预算予以保障。县综治办将司法所建设纳入年度综治考核内容,各镇(区)也将司法所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建设同规划。

二是强化协调发展,对司法所工作同推进。 广泛开展全国五好司法所、省优秀司法所创建工作,对基础条件相对较好5个司法所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重点保障。出台司法所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对党委、政府重视程度高、整体工作业绩突出的司法所实行以奖代补政策,推进司法所工作争先创优。协调镇(区)党委、政府从人、财、物上给予司法所支持,帮助解决司法所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40多个。15个镇(区)全部将司法所工作纳入当地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内容,一年来各镇先后投入230多万元对司法所办公用房予以装修改造。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对司法所人员同管理。 针对体制调整时司法所人手严重不足的情况,县司法局请示县委、县政府对原司法所人员明确两年过渡期,安排为基层司法所招录25名公务员、20名专职社工,并选派3名政治业务素质好的机关干部到司法所任职,确保每个司法所都有2名以上政法专项编制人员和1名专职社工。各镇(区)对司法所人员兼任的其他职务和司法所工作职能以外的其他工作任务进行清理,保证司法所人员专司其职。完善考核机制,司法所人员不仅参与司法局机关统一管理、统一考核,还接受镇(区)统一管理考核。

四是强化后勤支持,对司法所装备、经费同保障。 县司法局将资金向基层司法所倾斜,近年来,每年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80%以上投入到司法所装备设施、业务工作开展等方面。今年又投入40万元为司法所配备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更新办公桌椅和橱柜,基层司法所人手一台电脑。县司法局将社区矫正业务经费的80%以上用于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并确保每年用于司法所的其他业务费、运行费人均不低于3万元,各镇(区)一年来提供办公经费160多万元。

五是强化从优待基层,对司法所人员同关心。 针对基层年轻人员所占比重较大的情况,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年轻司法行政人员教育培养的意见》,明确由司法所长与年轻干部结对,通过“传、帮、带”促进年轻人健康成长。在评比表彰、后备干部选配等方面,对基层司法所人员重点倾斜、优先考虑。县司法局还给予司法所人员每月发放300元节假日值班费、150月交通费,激发司法所人员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激情。各镇(区)也从政治、经济上关心司法所人员,对司法所人员参与镇(区)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的,比照同职级干部待遇发放相应的奖金和福利,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及时向司法局推荐表彰。


编校:邵建新
来源:宝应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