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创新多元化解机制 打造百姓满意平台

13.04.2017  11:17
       

  宝应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始终秉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坚定信念,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原则,紧紧围绕“立足审判实践,纠纷有效分流,矛盾合力化解”,在下辖的三个人民法庭不断创新、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构建法庭多元化解平台,实现矛盾纠纷梯次滤化分流化解。

  请进来:搭建内部多元化解中心平台

  “大爷您好,我们认真分析了您的案子,还没有达到非要诉讼的地步,您看看能不能先给您调解一下,这样既省了您的诉讼费还节约了时间。”法官对前来立案的一位农村老人耐心劝导。无论春夏秋冬,在宝应法院的三个法庭,这是常见的场景。

  为了在纠纷源头实现有效化解,该院三个法庭均成立多元化解中心,内设调解工作室,将人民调解员、退休法官、法律工作者等请进来担任调解员。多元化解中心处理的纠纷大多是家庭、邻里纠纷,群众走进多元化解中心,首先由法官接待,提供诉讼辅导,引导其选择人民调解、律师调解等纠纷解决方式,调解不成功的再登记立案、开庭审理。

  宝应法院党组成员、专职审委会委员程坚说:“法庭多元化解中心主要通过先行诉讼辅导、诉前委派调解、立案简繁分流、诉中邀请调解四步流程,实现案件合理分流和梯次滤化。中心的主要职能是充分发挥纠纷化解的枢纽作用,这种工作机制的探索和创新对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走出去:搭建巡回审判就地化解平台

  “有纠纷,就找法庭,既能调也能审,问题还能快速解决。”宝应法院的做法,已成为当地群众的普遍共识。

  去年,为进一步满足群众对多途径、低成本、高效率解决纠纷的需求,宝应法院三个法庭积极走出去,深入全县10个镇区开展巡回审判,选择与老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并在庭前加强调查走访,庭中耐心规范,庭后与旁听群众加强互动,努力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物业纠纷案件是一类老大难的案件类型。该类案件由于标的额不大,诉讼成本低,物业公司乐于提起诉讼,导致物业纠纷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去年7月,开发区法庭走进宝应望直港镇某小区,对一起物业纠纷进行巡回审判。被告王某某系小区业主,原告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系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对该小区实行物业管理。因被告未缴纳2013年至2015年的物业服务费,原告多次索要未果遂诉至法庭。庭审现场,开发区法庭邀请社区代表和小区群众旁听,同时向物业公司负责人、社区代表、小区群众发放《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相关法律知识普及》宣传单,并依据法律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包括王某在内的5名业主当场主动缴纳了拖欠的物业费,物业服务公司也承诺将对服务项目限期整改。

  为了将巡回审判工作做到极致,法官们深入基层开庭审理案件,让老百姓切身感受到巡回审判带来的便利高效;在庭审结束后“乘势”开展专题法治宣传,切切实实发挥巡回审判的普法效果。2016年,三个法庭走进10 个镇区开展巡回审判21场,旁听群众1400余人次,化解纠纷46起。

  手牵手:搭建类型化纠纷集中化解平台

  “真没想到我这个事不到半天,就让调解员和法官给解决了,这下我心里就踏实了!”当事人王某兰接过调解书后高兴地说。

  原告王某兰家住夏集镇卫星村,本人长期在上海务工。2003年,王某兰将4.746亩责任田交由被告崔某宝代种,并口头约定只要王某兰返乡,崔某宝即归还土地。2015年,因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王某兰向崔某宝提出收回代种田或将农田确权在自己名下遭拒,遂向法院起诉。

  氾水法庭该案受理后,一方面由承办法官牵头,邀请卫星村村委会负责人、治安调解员、卫星组组长等一同参与案件调解。另一方面,氾水法庭组织法官送法下乡,有针对性地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案在第一次开庭之后,双方当事人均向法庭提出了调解申请,表示愿意调解,并请求法庭主持调解工作。在法庭和当地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之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去年,氾水法庭针对当前因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引发的农业承包纠纷易发、多发态势,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将农业承包纠纷纳入多元化解平台。群众可根据案件类型自主选择人民调解、法院调解、仲裁、诉讼等多元化解方式。

  除此之外,法庭充分借助其它部门职能优势,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针对类型化纠纷搭建多元化解平台。如在处理劳动关系案件过程中,积极与劳动所合作;在处理婚姻家庭案件过程中,积极与镇妇联合作;在处理消费者权益案件过程中,积极与消协合作;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积极与交警部门联动。

  通过便捷、高效、利民的专业性调解平台机制,法庭不仅有效化解了各种类型化纠纷,还大大提高了相关部门的工作效率,实现了双赢。

   

      作者单位: 宝应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