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健全制约机制 保障“严以用权”

31.12.2015  09:58

  今年以来,宝应县检察院党组认真把握“三严三实”的精神实质,要求所有检察人员坚持“法定责任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并通过完善制度、健全制约机制保障检察权的规范运行。

  该院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开展期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组建设的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院党组保障全院“严以用权”的政治责任,完善院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该院坚持“办案讲究责任、证据求证事实、细节保证质量”的办案理念,制定和实施了《公诉案件受理前审查工作办法》,促进了公诉权的规范运行。完善了案件受理、案件讨论、案件质量评查等制度,促进了业务工作和干警个人素质双提升。注重优化资源配备,坚持以轮流分案为基础,以全员办案为主导,实行特殊案件特殊办理。健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情节显著轻微、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没有证据证实的案件,无继续羁押必要的案件进行审查,结合立案监督、侦查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等诉讼程序进行受理前审查,提高办案质量和诉讼效率;创新办案思维,在全市率先构筑“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所开展的“八个一”工作法获省委政法委立项。

  该院高度重视侦查权的规范运行,建立了领导责任机制、线索管理机制、通力协作机制、案件主办人负责机制、优先保障机制,促进自侦案件质效提升。

  该院同时强力推进专项监督行动,主动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侦查机关的联系,对发现的危害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涉罪案件线索,重点跟踪监督、及时严厉打击,向县委呈报的《关于在全县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县中积极履行检察职能的情况汇报》得到县委书记王炳松批示肯定。(通讯员 徐春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