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社保缴费基数本月起调整

02.11.2014  07:15

  从本月起,宜兴市执行新调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后,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299元,上限为14496元。


  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4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和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4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精神,宜兴市结合实际确定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其中,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参保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按201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57985元/年)的300%计算,每月为14496元,比之前的12820元上调1676元;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从之前的2025元调整为2299元。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仍旧按2013年度标准执行。


  考虑到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宜兴市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他们的月缴费基数设置为七档,其中一档2299元、二档2639元、三档2991元、四档3375元、五档3832元、六档4273元,与2013年度一致,七档则由之前的12820元,调整为14496元。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按2013年度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