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商务局切实抓好外资审批简政放权工作

26.11.2014  15:23

  按照省政府和省商务厅最新文件规定,作为外资单列市,自今年10月27日起,宜兴市对辖区范围内外商投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的设立、变更、解散、终止审批权限由原来的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提高至投资总额1亿美元,审批权限与江阴、太仓等市保持同步。以此为契机,该局主动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主动对接强服务。第一时间抓好向上对接、政策落实,在企业进行前期咨询和材料准备时,即为企业建立服务档案,进行“一对一”政策指导和业务把关,跟踪推进、指导编制材料,压缩受理前的准备时间,同时及早为企业避免了投资误区和政策风险。二是提前介入抓效率。尽力缩短政策措施从“发布”到“落实”之间的时差,使简政惠民措施落到实处。接到通知当天,市商务局驻办证中心窗口就完成了两只新设外资项目审批,投资总额共计1.24亿美元,注册资本6000万美元,使原需转报至上一级部门审批的企业当日申报当日领证,审批效率得到质的提升。三是深入调研挖潜效。此次外资审批权限的调整后,该局积极通过网络、短信、调查问卷等多种渠道征求企业项目申报意向、需求,进一步简化外资审批流程;精心编制宜兴市《投资指南》,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扩大外商直接投资;加强对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跟踪服务,进一步促进企业增资扩股。
  (宜兴市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