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保障房审计整改见实效

09.03.2015  13:11

  2月16日,宜兴市审计局对2013年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审计人员针对去年提出少部分保障性住房租金欠收、部分保障性住房闲置时间较长等问题通过账面审计与抽查上门走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计调查核实,检查结果显示:宜兴市政府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的整改工作,市住房局等相关单位积极采纳审计建议,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取得良好成效。
  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宜兴市已建立了符合省各项住房保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住房保障制度和政策体系,2014年又出台了《宜兴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宜兴市保障性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和《市政府关于调整2013年住房保障标准的通知》3个制度,从政策法规上进一步完善了住房保障体系。
  提高标准,进一步扩大保障覆盖范围。为解决更多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及部分房源闲置的问题,市住房局采纳审计建议及时提高住房困难家庭收入标准,将廉租房保障家庭收入标准由人均月收入1400元及以下调整为人均月收入1500元及以下;将公租房保障家庭收入标准由人均月收入2200元及以下调整为人均月收入2400元及以下;经济适用房保障家庭收入标准由人均月收入2200元及以下调整为人均月收入2400元及以下。
  分工协作,进一步确保保障房房源供应。市住房局主要负责由市政府投资建设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及提供城市家庭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实施;建设局、各镇、园区、街道主要负责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项目的实施。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按“谁投资、谁所有”,投资者权益可依法转让的原则,积极鼓励企业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租赁房,多渠道筹集房源。
  优化管理,进一步提升保障房分配管理效能。针对少部分保障性住房租金欠收问题,市住房局通过电话通知、上门催收、通知承租人所在单位从工资收入中扣除等方式,已大部分收回;针对房屋空置问题,各地各部门加快保障房分配力度,共促进137套空置的保障房入住或分配。严格执行“三审两公示”制度,实行信息公开,全面建立起市、镇(园区、街道)、社区三级服务窗口,提升服务水平。探索实行巡查制度,加强动态管理,最大限度地使真正符合条件的对象进入住房保障范围。(王亚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