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合作社内部“信贷”试点成熟待推广

04.10.2015  12:55

  盘活农村资本解社员贷款难  

  新华报业网讯 9月28日,宜兴市和桥镇生猪养殖大户王金龙从合作社内部借到25万元,用于购买猪饲料。从申请借款到放款,仅用了3天。这笔款子他打算借3个月,“资金使用费”即俗称的借款利息折算成年化,为9.6%。“能这么快借到钱,利息也不高,我很满意。”他对记者说,如果到银行贷款,贷款利息和担保费加起来,年化起码要12%,“而且找不到担保人,根本就不能向银行贷款。

  这是宜兴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的一个缩影。这一试点任务由国家农业部下达,是全国唯一的试点。

  “开展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的初衷是解决农民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宜兴市委农工办主任蒋干达说,今年1月起,宜兴选择三家不同类型的农民合作社开展内部信用合作,截至9月28日,为参加内部信用合作的成员提供借款达1875万元。

  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究竟如何运作?记者走访了其中两家试点合作社。

  位于宜兴市万石镇的坤兴养猪专业合作社的社员遍布全市农村,年出栏生猪15万头。合作社副理事长徐新君说,内部信用合作从去年11月开始筹备,合作社理事会从256名社员中遴选出72名产业稳定性强、信用较好的社员作为信用合作成员,72名成员每人至少须认购一股(1万元)股金,每名成员认购股金最多不能超总股金的20%。成员认购的股金在农商行开有专户储存。

  72名成员中,有8名成员资金比较充裕,可以在认购股金之外再借出一些钱。根据章程,8名成员分别承诺借出50万元—150万元不等的资金,总计755万元,这叫“承诺资金”。“承诺资金”不必交到专有账户上,因此资金不会沉淀,只有在股金不够内部借贷时,才由承诺者将钱打到账户上。今年1月1日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发生第一笔借款、社员曹洪元借款15万元用的就是股金本身;而王金龙9月28日借的25万元,则是当初承诺可以借出150万元的合作社理事长杜小坤将钱打到专有账户上,再转给王金龙的。

  当然,资金不是无偿使用的,有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费率不固定,由信用合作成员商定,一般来说年化利息在9.6%左右,合作社提取其中的20%作为风险金,其余部分作为分红支付给资金借出人。承诺借出资金者与借入者不能私下授受资金,必须通过专有账户走账,否则产生风险与合作社无关;资金使用费以实际借款时间结算,比如说,王金龙借的25万元预定借期为3个月,如果他提前1个月还款,那么只需付2个月的资金使用费。“有了资金使用费,借出人获得的利息比银行定存高,有借出积极性;借入人付出的融资成本又比较低,得款迅速,随时可借可还,可以说两全其美。”徐新君说,这套制度为借出人和借入人找到利益平衡点,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从年初到9月下旬,我们合作社共发生42笔借款,借款总额352.7万元,借出借入双方普遍表示满意。

  位于徐舍镇的天信生态合作社由112名种粮农民组成,其中50名社员成为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成员,15名成员承诺可借出资金527万元。合作社理事长宗顺明介绍说,天信的每股股金为5000元,因为合作社本身办有一家农资销售站,因此,借款人可以借现金,也可折成化肥农药。到9月下旬,合作社共发生借款360万元,其中170万元是现金,190万元折成农资。“刚参加内部合作就尝到了甜头。”和桥镇种粮大户吴中亚是成员之一,他说,年初时参加一宗500亩土地流转的竞标,由于必须带现金才有资格竞标,他通过内部信用合作借了45万元,当天就拿到款子,顺利拿下土地经营权。

  “在试点之初我们就定下几个原则。”宜兴市委农工办主任蒋干达说,一是对内不对外,信用合作仅限于本合作社内部成员;二是吸股不吸储;三是信用合作资金要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四是建立风险监控体系——目前试点的三家合作社每笔信用合作资金,农工办专门工作人员都可第一时间得知,并设有自动报警系统。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专程调研后认为,在宜兴市试点的这种内部信用合作制度已基本成熟,可复制、易推广、能持续。

  本报记者 朱新法

编辑: 廉昕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