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修"破缸"化解邻里纠纷

03.12.2015  11:11

  “就为了一口破缸,我们两家闹成这样,真是划不来,隔壁邻属的(宜兴话),以后还要互相照应啊!”曾是急红眼打破头的叶某和吕某两家人,现在面对面坐着,不仅心平气和,更已握手言和。11月9日,一起因打破一口缸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在宜兴市公诉科干警罗晶的努力下,终于以双方和解并撤案的结果画上了句号。

  2014年9月17日,吕某因家中装修,堆放材料时不小心将邻居叶某家的一口水缸打碎了。吕某虽心有愧意,但眼见叶某得理不饶人的架势,也忍不住回了几句。你来我往,双方情绪都激动起来,互相之间发生了推搡。而在此过程中,70多岁的叶某瘫倒在地。家人迅速报警处理。案件在侦查阶段期间,双方的情绪都异常激动,势如水火,吕某始终认为叶某是自行摔倒受伤的,而叶某则坚持要求吕某赔偿所有医疗费3万元。

  警方经过调查并对叶某伤情进行鉴定,认定吕某在推搡过程中致叶某受伤,且所受的伤已构成轻伤一级,遂将其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罗晶接手了此案,翻阅完卷宗,得出了结论:案件社会危险性较小,双方又均有错误,且是邻里关系,如果将案件直接起诉至法院只会更加激化邻里双方的矛盾,恶化邻里关系,反而是调解更有利于事情的解决,能够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

  至此,罗晶开始了她的“修复”之旅:首先,基于被害人叶某率先动手打人,存在重大过错这点,罗晶先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慢慢熄灭其心中怒火,最终叶某同意不再要求赔偿全部医疗费用。其次,通过给吕某进行证据的综合分析及释法说理,说明了一旦被判刑带来的严重后果,同时指出其打破缸在先,本身存在错误。吕某在分析利害之下,也做出让步,同意赔偿对方的医疗费用一万五千元。最后,罗晶把两家意见进行交换并一起约至检察院刑事和解室,劝说他们远亲不如近邻,促使双方面对面解开心结,达成刑事和解,使两家人重归邻里之好。

  2015年11月9日,鉴于该案件为邻里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且犯罪嫌疑人已经得到谅解,宜兴市检察院对此案做出建议公安机关撤回处理。10日,公安机关撤回该案。

  □本报通讯员 刘正永 金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