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盐城市宗教工作部门部署春节期间宗教场所安全工作

21.01.2017  03:34

春节临近,为确保全市信教群众在欢乐、祥和的气氛中度过喜庆的节日,盐城市各级宗教工作部门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全市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有针对性地强化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各县(市、区)民宗、公安、消防等部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把保障宗教活动场所假日旅游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加大安全投入,密切加强联合,突出应急管理,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祥和。

二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工作组,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节日期间安全工作。召开相关部门、宗教团体及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明确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切实把各项安全防范和维护稳定的工作落到实处。对旅游热点、人员聚集较多的宗教活动场所要进行重点布防,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加强部门协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假日期间各类突发事件。

三是全面检查,排除隐患。各宗教活动场所强化责任、明确任务,全面排查消防基础设施损坏、安全疏散通道不畅等问题,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局机关加强督查,安排专人对重点场所进行专项检查督查,督促各项隐患整改到位,确保春节期间全市各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

四是加强值班,畅通信息。落实节日值班、信息上报和安全巡查制度,各宗教活动场所要安排值勤人员,坚持昼夜巡查,保持高度警惕,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做到及时应对、处置得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