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拟处罚5宗操纵证券市场案

19.09.2015  10:06

  新华网北京9月18日电(记者赵晓辉 许晟)中国证监会18日通报,日前已对青岛东海恒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恒信)涉嫌操纵180ETF、金建勇涉嫌操纵“国海证券”股票价格等5宗操纵股票价格案调查审理完毕,并拟作出行政处罚。 

  5宗案件还包括张春定涉嫌操纵“中国卫星”股票价格,袁海林涉嫌操纵“苏宁云商”、“蓝光发展”股票价格,叶飞涉嫌操纵“信威集团”、“晋西车轴”、“江淮汽车”、“奥特迅”、“中青宝”等5支股票价格案。 

  其中,东海恒信控制使用“千石资本-东海恒信1期”等12个账户于2015年6月18日至7月30日,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180ETF交易,影响180ETF交易量,变相进行180ETF与相应成分股日内回转交易套利,非法获利1.84亿余元。 

  东海恒信、金建勇、张春定、袁海林、叶飞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证监会拟对东海恒信及其相关责任人员、金建勇、张春定、袁海林、叶飞分别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东海恒信违法所得1.84亿元,并处以5.52亿元罚款,对东海恒信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史吏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东海恒信副总经理陈建国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说,操纵市场行为通过不正当手段,营造虚假的市场供求关系和证券期货价格,误导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既扭曲了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破坏了市场秩序,又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证监会将对此类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当日,证监会还通报,日前已对湖北福诚澜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致臻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丰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臣乾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杭州米云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及黄辰爽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调查、审理完毕。上述6案已进入告知程序。 

  发言人说,按照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证券业务必须经证监会批准,禁止任何人未经许可非法从事证券业务,对于此类行为,证监会一经查实认定,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有力维护资本市场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