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年底完成公车改革 将公开拍卖取消车辆

29.08.2015  10:38

  记者26日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我省公务用车改革总体方案已获中央批准,将严格按照中央要求在今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组织实施车改涉及许多具体问题,需根据具体省情,做好充分准备。“中央要求各地公车改革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江苏肯定要按这个时间表组织实施。一旦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就可实施,具体实施时间要视准备工作而定。”他表示,此次公车改革,中央对参改单位、参改人员、参改车辆、改革总的节支率等有明确要求,车改后公务交通补贴也有上限规定,我省均严格执行中央规定。

  去年底我省出台的《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提出,从2015年起在全省推行公车改革,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应当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今年年初,我省公务用车改革启动,首批1万多个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参加车改。

  为推进公务用车改革有序进行,我省专门成立公车改革领导小组,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发改委、财政厅、审计厅、人社厅等部门共同参与,目前,已对全省公务用车改革前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掌握了参改单位、参改人员、公务用车数量、运行费用,已经车改地区发放的公务用车补贴等情况。

  目前我省正在进行的车改工作主要有这么几项:一是拟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评估、拍卖机构,采用公开拍卖的方式处置各单位取消的车辆。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招标。二是正在严格按中央文件精神,制定公车改革中妥善安置司勤人员的指导意见。三是为加强车改后保留车辆的使用管理,制定车改后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

  据介绍,为保障车改后公务人员的正常出行,我省在总体方案中明确要求各市、县(市、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村公共交通建设,完善出租车市场化运营管理方式,增加社会化交通产品供给,积极发展适合公务出行的市场化交通定制服务。要及时研究解决公务出行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改革后公务出行得到有效保障。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