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完成全市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考核工作

19.01.2017  16:06

  近日,南通市农委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专项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通农机〔2016〕38号),组成专项检查考核组,对全市2016年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考核。

  依据通农机〔2016〕38号文件“随机抽查1个乡镇,在抽查乡镇中,随机抽查3~4个行政村。补贴对象是实际种植户的,实地核查10~15户;补贴对象是农机大户、农机服务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地核查3~5个”的核查要求,检查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验收材料、现场抽查与电话核实等环节,对全市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详细的检查考核。此次专项检查共抽查了9个镇(街道)60多个补助对象,电话随机核实70多个补助对象。各地均能严格按照《江苏省201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指导意见》苏农环〔2016〕3号文件规定,做到还田作业和补助资金操作流程基本到位。对检查过程中发现资料不齐、补贴对象签字不全等部分问题的,检查组各级秸秆还田工作实施部门立即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