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开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督查工作

15.06.2015  17:10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精神,6月10日-12日,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何小鹏带领相关处室负责同志,赴连云港、淮安两市开展督查工作。


  督查组通过召开市、县两级座谈会,实地查看县、乡两级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等形式,对两市及东海县、淮安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情况及计划生育重点难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何小鹏指出,“十二五”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各部门认真履职,综合施治,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何小鹏对全省各地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二要狠抓薄弱环节,推进计划生育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三要切实加大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的力度,严打“两非”,确保完成年度目标。四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事业保障机制,积极创造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环境,巩固和加强计划生育基层机构队伍建设,强化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提升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