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积极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机制

12.11.2015  18:34

    泰州市法律援助工作以突出办案质量管理为第一要务,以向受援人提供合格、优质的法律服务为首要目标,在完善、创新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机制方面进行了系列积极探索和实践。一是推行“全程无缝式管理”机制。建立律师参与实体性审查机制,主要运用于决定是否提供援助、选择案件拟办方案、预判案件走向和诉讼风险;建立诉讼风险告知机制,使受援人对案件结果形成理性期望;建立案件指派告知机制,明确案件办理的程序要求、质量要求和纪律要求;建立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听庭评判和跟踪督办机制;建立定期回访机制,落实案件办理和结案阶段“两次回访”制度;建立结案审查机制,重点审查承办人员履职情况。二是开发、运用案件质量管理统一台账。开发全市统一的案件质量管理格式台账,建立质量管理档案,管理台账包括案件受理审查记录、超范围案件备案记录、案件质量电话回访记录、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案件庭审质量评查记录、结案审查记录、案件质量投诉处理记录共7类。三是以完善工作制度为基础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出台《法律援助受理、审查办法》,完善案件受理、审查制度,把好案件质量管理第一关;出台《法律援助案件指派规则》,规范、创新法律援助案件指派机制,加强事前监督和风险控制,从源头上促进案件承办质量和效果;出台《群体性法律援助事项处理办法》,规范群体性法律援助事项处理程序,确立及时介入、稳控事态,正确引导、钝化矛盾,依法维权、妥善解决的六项原则。四是建立、推行质量评估和满意度调查“双报告”模式。定期开展全市办案质量检查和评估活动,发布《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报告》,个案质量以百分制进行量化并评定等级,工作质态采取数据化进行统计对比,存在问题以列表式具体到每个案件;定期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活动,发布《法律援助服务满意度调查报告》,了解受援群众的评价和要求,及时解决问题,提升服务水平。五是以邮政封形式发布《法律援助倡议书》。通过千枚邮政封,向全市近1200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专题发布了主题为“法律援助,离不开你们的支持和参与”的《法律援助倡议书》,号召广大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活动、尽职办理法律援助事项、严格遵守法律援助纪律,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推广和教育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