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完善储备体系 确保区域粮食安全

30.12.2014  10:08

        为确保地方储备粮的安全和粮食市场的稳定,提高政府调控粮食市场的能力,广陵区农委把这项工作作为工作的重点,着力完善了地方粮食储备体系,确保区域粮食安全。

              1 、积极争取地方储备粮计划、资金 。根据《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及《江苏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和“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下的各县、市(区)行政首长负责制”要求,确保粮食供给安全,2013年广陵区农委向省、市有关部门申请粮食储备计划7500吨,三年计划分两年完成,2013年完成地方储备粮2500吨,2014年新增地方储备粮5000吨。根据批复计划,为按时完成我区粮食储备任务,顺利通过省级验收,确保广陵区粮食供给安全,农委向区财政申请储备粮食的轮换费用及利息费用,并得到批准。

              2 、出台《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地方储备粮的管理,确保广陵区地方储备粮的安全和粮食市场的稳定。农委联合区财政、农发行等部门,请求广陵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广陵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

              3 、完善地方储备粮各项手续、制度。 为确保地方储备计划按时完成,农委认真组织落实,以文件形式与基层粮管所下达收储计划,要求按政策性粮油收储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收购,并与基层粮管所签订收购合同、轮换协议。由于广陵区仓容较为紧张,还租赁了部分社会仓容进行收购,确保地方储备粮食按计划、按时完成。完善地方储备粮食验收制度,依据储备粮相关品种比例的要求,由农委牵头,区财政局、邗江农发行等部门相关人员对新增地方储备粮进行逐仓验收,检查粮食质量是否符合相关储备粮规定要求。并向市粮食局、财政局、农发行扬州市分行申请报告,请求市粮食局及相关部门组织验收。目前,2014年广陵区储备粮食收购全部到位,各项工作全部完成,保证了政府调控粮食市场的能力。

              4 、做好地方储备粮食安全管理。 在地方储备粮食储存保管期间,广陵区农委加强对储粮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贯彻执行各项仓储管理制度,指导企业认真落实粮情检查制度,严格执行熏蒸报批制度,加强对库存粮情的实时检查,确保了地方储备粮食储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