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反馈第二批安全生产巡查意见 存在突出问题

22.11.2019  12:50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意见,深刻汲取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 9月10日至10月18日,省第四、五、六安全生产巡查组分别对南京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近日,省各巡查组分别向巡查对象反馈了巡查意见,同时移交了巡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清单和重大风险隐患清单。

  巡查认为,南京市和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近年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加强依法监管,注重系统治理,扎实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努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发生以来,各巡查对象认真引以为戒,深刻对照反思,把这次事故作为提升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的重要契机,对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一系列部署推进。同时,巡查也明确指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些基层和部门责任还没有压紧压实,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监管不严、投入不足、措施不力等问题依然存在。

  南京市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安全发展理念树立还不够牢固。学习不系统、不深入的问题在基层和部门不同程度存在,少数基层领导干部重经济、轻安全,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层层衰减。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党政领导责任落实还没有做到全覆盖,“三个必须”要求没有完全落实,部分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不健全,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还不够严格;一些企业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生产基础不够扎实。一些部门人员配备不能满足监管工作需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事前罚款力度小,“黑名单”等联合惩戒制度落实不够深入有效。对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形式单一,公众对安全生产工作关注度不高。安全生产新要求研究把握不够全面。立足南京特大型城市市情,针对产业人口等要素快速转型集聚、城市能级日益提升扩张、安全风险隐患点多面广量大的现状和趋势,系统分析研究、制定管控措施方面存在不足。

  省住建厅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存在差距。“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对基层住建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不够有力。对设区市住建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不够严格,责任考核指挥棒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步伐不够快。对行业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认识不够到位,探索创新劲头还不足,缺乏切实有效的办法措施。利用先进科技成果,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步伐不快。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不强。基层安全监管力量不足,专业人员配备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对基层安监人员业务培训不到位。一些法规制度健全完善不及时,部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开展存在制度空白。事故隐患防控不够有力。重点领域源头管控办法措施不够有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不够健全,联合惩戒机制还不完善。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基础脆弱,盲目赶工期、抢进度问题突出,今年以来扬州市接连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省市场监管局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传导安全生产责任压力不够到位。部分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形势认识不充分,督促企业落实责任的办法措施不够有力。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具备安全管理能力素质,不舍得在安全方面加大资金投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充分。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一些基层单位对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重视不够,对安全生产基础情况了解不够,如对部分压力管道状况不明,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人数底数不清。存在重大隐患未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一般隐患整改时限过长的问题。监管能力与监管任务不适应。具有专业背景的监管人员匮乏,“不会管”的现象一定程度存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空间大。基层监管人员存在一定畏难情绪,尽职免责、容错纠错机制尚未建立健全。监管联动机制不完善。省特种设备专委会作用发挥不充分,齐抓共管安全工作的合力不强,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与省特检院各分院协同机制不完善。

  巡查强调,南京市和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更加务实地担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认真对照巡查反馈意见特别是对巡查组移交的“两张清单”,抓紧研究制定并上报整改方案,坚持立行立改、标本兼治,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严肃追究责任。整改方案和落实进展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陈月飞)

  原标题:我省第二批安全生产巡查意见反馈完毕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