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14.01.2015  15:31

 

 

江苏省粮食局办公室文件

苏粮办产〔2015 〕 2号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粮食局,省直属单位:

      近日,我国一些地方先后发生多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群众聚集踩踏事件。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先后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中办发电[2015]1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认真贯彻中央领导指示精神和“两办”通知要求,强化各级安全责任,进一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行业和谐稳定。根据江苏粮食行业安全特点,现就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 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责任

      当前正值岁未年初,省“两会”、春节、全国“两会”接踵而至,生产经营建设、交通运输繁忙,节庆活动和干部职工出行较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安全保障和安全管理任务繁重。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深刻认识做好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和安监局的统一部署下,切实加强粮食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要坚持行业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和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二、突出工作重点,开展安全检查

      各地要在前阶段行业安全生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基础上,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要突出工作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根据节日期间及冬季粮食行业特点,重点抓好薰蒸药剂、消防安全、建筑施工、仓储作业等方面安全监管,并在行业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如下: 一是 加强储粮化学药剂安全管理。粮食收储企业要严格执行《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实行统一采购,集中存放,专仓储存、专人管理、双人双锁,防止出现药剂丢失、泄露、爆炸等事故。在粮食薰蒸作业中,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薰蒸作业指导和服务,要求粮油仓储单位按照《粮油仓储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实施熏蒸。熏蒸现场要设置警戒线,设立安全员,企业领导亲临现场指挥,防止发生事故。 二是 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冬季是预防火灾重要时期,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粮库、办公场所、检测中心、生产经营单位、出租场所等人群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加强火源管理,特别要加强对出租单位“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安全监管。各单位要按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完善消防制度,疏通消防通道,配足消防器材,保证消防器材设施的有效使用,确保万无一失。 三是 加强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对施工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施工企业必须制订完善的工程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重点防止出现高空跌落、地坑塌方和机械伤人等事故。切实加强施工单位的用火、用电管理,防止出现由于施工单位用火、电焊引发的火灾和粉尘爆炸事故。 四是 仓储作业安全管理。目前,粮食企业员工比较少、成份新,而近年粮食购销量比较大,进出库作业大多委托其他公司代为作业。由于作业单位人员参差不齐,安全意识比较淡薄,时常违规作业,进出粮时被粮堆埋闷导致人员伤亡。各级粮食部门要加强进出粮安全监管,粮食仓储企业要与作业单位签订安全责任协议,要求作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培训,作业时严格按照规程作业,同时要配备安全员加强巡查,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粮食仓储企业要严格执行《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细化每一个设备操作规程,便于员工掌握和执行。对本单位装运等临时用工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严格规范作业,增强防范能力。 五是 交通运输安全管理 加强对驾驶人员管理,教育驾驶人员遵纪守法,遵章守纪,坚决杜绝车辆带病运行,开堵气车,无证驾车,超高、超限、超重行车,严禁酒后开车、疲劳驾车、违章行车,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六是 粮油加工企业安全管理 米厂、面粉厂重点要检查粉尘浓度是否超标,要求企业必须配备粉尘浓度测试仪,经常进行检测,及时进行降尘处理。油厂压力容器要经安全监督部门检测合格,方可使用。要经常检查浸出溶剂管理是否规范,厂区禁火制度是否执行。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不留后患。宾馆、饭店、批发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安全重点,对消防器材是否配置到位,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人员疏散通道是否通畅,防范预案是否切实可行等再次检查与完善。 七是 对库存粮食的安全管理。要做好高水份粮的保管工作。对新收购的粮食要及时组织清杂和降水,要督促粮食收储企业利用冬季低温干燥天气,组织通风、烘干、整晒,并做好仓房隔热密闭工作,保证粮食质量。要特别注意春季在库粮食的安全,随着气温回升,虫、霉、鼠、雀危害加剧,安全保管问题将更为突出。为此,各市县粮食局要把此项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抓紧抓好,确保全省在库存粮时刻安全。

      三、完善应急预案,抓好应急处置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办发电[2014]118号)要求,研究制定、完善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要针对春节期间放假时间长、人员流动多、车流量大的特点,对易发事故的场所要严密监控,做到有组织、有制度、有措施。市、县粮食局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领导值班、带班和生产安全事故专报制度,做到对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能及时、有效组织处理。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保障信息渠道畅通。

特此通知。

省局值班电话:025-83434754

 

 

                                                                              江苏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5年1月6日

 

      抄送:中储粮南京分公司、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农垦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5年1月6日印发

共印 14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