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法院司改进程选好用好书记员

29.12.2015  16:40

  新华报业网讯 书记员队伍流动过于频繁已成为制约法院发展的顽疾。2013年全省启动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常州市天宁区法院被选为常州地区唯一试点单位。两年多来,该院以“同质化”改革为目标,从严格选人“门槛”、用“”关爱队伍、强化制度管理等处入手,30名聘用制书记员目前无一人离岗,有效解决了书记员频繁进出的尴尬境遇。

  把好进人关

  天宁法院原书记员队伍共分两类:一类是新入职的公务员,在任助理审判员前,一般要从事2至3年的书记员工作;另一类是通过劳务派遣形式引进的社会化用工。第一类人员虽法律素养较高,但基本是刚熟悉书记员工作便转为审判人员,而第二类人员由于入职门槛低,工资待遇低,往往将书记员工作作为跳板,致书记员队伍整体素质每况愈下。

  基于这种状况,天宁法院确立了“高点定位、重抓增量、盘优存量”的改革思路,将“每分钟记录120字、准确率95%”作为不可突破的硬性指标,并确立了对外社会化招录、对内考核清理的方略。通过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考简章,丰富书记员招录渠道,广泛吸纳社会优秀人才加入书记员队伍,两年来,共计分3批公开向社会招录聘用制书记员17名。在对内考核清理方面,该院对原27名劳务派遣制书记员,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速录技能培训和为期一个月的法律专业知识培训,经该院初考、江苏省高院复考达到“每分钟记录120字、准确率95%”这一硬性指标后,才能与法院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成为法院“雇员”。27名书记员经培训,仅有13名留任,另14名考核不合格的书记员在合同到期后,法院不再与劳务派遣公司续签合同,被“淘汰”,其中不乏有在法院工作已达十年以上的书记员。留任的书记员深有感触地说,现在这份工作让他们明白,不能“一心二用”,工作中这根弦得绷紧。

  提升尊荣感

  在法院也许大家平时不太关注书记员职业的尊荣感,但书记员作为司法辅助人员在审判活动中不可或缺。天宁法院党组一班人认为,要留住优秀的书记员,既要提高物质待遇,更要加强精神关爱。

  受财政等因素制约,天宁法院原劳务派遣制书记员待遇较低,付出与收获不相匹配,加之入职门槛不高,可替代性较强,书记员对自我职业的认同度并不高。天宁法院为此就聘用制书记员职业保障作出专门规定,从劳动合同、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等方面,大幅提高了书记员的待遇水平。其次要让书记员有职业归属感。原来劳务派遣制书记员分散在全院各个部门,导致书记员的职业归属感较低,对自我身份认识模糊。现在所有聘用制书记员均回归审判一线,并将其纳入“书记员”单独序列进行管理,使其找到“”的感觉。让书记员有职业规划感。受制于原有的编制及管理模式影响,书记员基本没有晋升空间,容易产生懈怠心理。为改变这种现状,该院对聘用制书记员实行了“三级九等”的分级管理模式,同时明确各等级等次晋级的年限和条件,以及不同级别对应的薪酬标准,让书记员看到了职业发展前景。今年10月在常州市中级法院组织的书记员业务技能比赛中,该院获团体优胜奖,书记员刘菲菲、舒赛君获得了“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把好管理关

  为确保过五关、斩六将选拔出来的聘用制书记员发挥其职业优势,全面提升其专业化水平,天宁法院制定出台了《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建立了书记员队伍管理的专门机构,对书记员的定编定岗、招聘录用、岗位调整、等级晋升、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实行一体化管理。同时为真正发挥向管理要成效的目标,该院对书记员实行综合管理和使用管理的双重管理模式,避免出现管理真空或管理重叠。

  为使管理手段更具可操作性,天宁法院对聘用制书记员实行相应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技能、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考核实行百分制,具体量化每项考核分数及档次,由综合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分别进行打分,最后由人事部门汇总折算出考核结果及等次,并作为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发放、等级晋升、期满续聘和解除劳动合同等的依据,促进书记员队伍形成良性竞争的秩序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经过两年的改革,天宁法院重新洗牌后的书记员队伍充满了朝气与活力,由原劳务派遣制书记员转为聘用制书记员的小唐感慨道:“我们经考核聘用上岗后,不仅待遇提高有了认同感,现在心里有种找到家的温馨,这是一份值得我们好好珍惜、规划和奋斗的事业。”通讯员刘丽商栋

编辑: 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