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学生发“迟到大王”奖状是一种心罚款

18.12.2014  19:18

  中新江苏网南京12月18日电(钱兆成)近日,一则“温州苍南龙港五小给学生颁发‘迟到大王’奖状”的消息在网上流传,引发网友热议。专业心理老师说,此举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容易对孩子造成心理伤害。当事老师在接受采访时,承认自己的教育方法欠妥当。

  笔者以为,这是一种心罚。当下,教师对学生体罚现象逐渐减少,甚至基本消失。然而却被另一种精神损害——心罚所代替。教师心罚学生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行为心罚,二是言辞心罚。言辞心罚突出表现在话语上,而行为心罚则表现在教师对被心罚的学生施以一定的行为而使其人格、名誉受到损害。

  “迟到大王奖状”无疑刺伤了学生稚嫩的心灵,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出在大庭广众之下小学生手捧奖状的“窘状”。迟到本不值得大肆宣扬,而发给学生所谓“奖状”,又充满着示众的味道。

  心罚学生事件中绝大多数是无意的,少数是故意实施的违法教育管理行为。而一些老师敢于实施心罚,一个原因就是没有正确认识师生间的法律地位。

  从教师和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来看,一方面,二者之间是管理关系。而另一方面学生除了享有一般公民具有的人格尊严权、名誉权等基本权利外,《教育法》还专门规定学生具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出诉讼”等特殊权利。

  因此,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地位从人格上讲都是平等的,教师不能滥用损害学生人格权力的心罚。但是,由于教师不能从法律角度认识到师生地位的平等性,导致其常常违法教育和管理学生

  归结到一点,“迟到大王奖状”事件突出表现了平等与威权过重之间的矛盾。人人平等无疑是现代教育的要义。而规章制度是要执行的,学生有所违反,教师也应进行说服教育。

  当然板子也不能全部打在这位老师的身上。教师处在教育体系这座金字塔的最底层,本身就是教育威权主义的受害者。在应试教育的大棒之下,随时面临着因达不到教育指标而受到取消奖金、被罚款或难以评上职称等等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可以说为了达到教育指标,教师惯性化地援用一些威权化的教条,的确是很平常的事情。

  不过,既然乱发所谓“奖状”的病因找到了,就应该有则改之。教师自身的公民权利意识尚待启蒙,但尚待启蒙不代表向传统管理方式低头,甚至自身成为“帮凶”。素质教育代替应试教育需要一点一滴地进化,唯此,荒谬的心罚才会逐渐消失。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