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2020年医保缴费标准出台 学生儿童筹资提高

25.10.2019  16:43

        昨天,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南京市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相比2019年的筹资标准,个人缴费方面,学生儿童筹资标准提高了20元/人·年,即220元/人·年。老年居民、其他居民、大学生三类人群保持不变,分别为400元/人·年、480元/人·年、150元/人·年。

        今年起,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市级统筹,截至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参保人数共计309.46万人。与此同时,我市及时将国家和省谈判药、特药纳入保障范围,相比原新农合制度,药品目录扩大近3倍;还实施了门诊费用补偿政策,取消门诊慢性病病种,门诊大病待遇也显著提高,原新农合人员实际报销比例提高了15%—40%;住院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较此前提高了10%—15%。目前,我市定点医院数量增加至1649家,城乡居民可在全市范围内实行首诊转诊。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度整合前,原两项制度个人筹资标准相差较大,为缓解参保人个人缴费负担,2019年财政对原新农合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定额补贴,其中,老年居民补贴45元/人,其他居民补贴85元/人。2020年起,全市将执行统一的个人缴费标准,实现医疗保险权利对等原则。

        在学生儿童参保方面,此前,非本市户籍持本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医保人员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或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随父母在我市居住且持我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儿童可参保城乡居民医保,今年我市进一步扩大非本市户籍学生儿童的参保范围,明确在本市小学、初中、高中就读的非户籍在校学生,均可选择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按“学生儿童”缴费标准全额缴费。同时,继续推进我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对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医保的在南京市就读的中小学生,可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在我市就医时直接刷卡结算,享受参保地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下月1日起,多种渠道可缴费

        1.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个人集中缴费期是11月1日至12月25日。

        2.为方便市民,我市开通多种缴费途径——

        首次参加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可通过“我的南京”APP中“智慧人社”“居民参保”页面办理参保。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也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镇)和社区(村)负责社会保险经办的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线上缴费:通过“我的南京”APP—社区—城乡居民社保—社保缴费办理模块,点击进行缴费操作;支付宝首页,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费”进行缴费操作;微信小程序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进行缴费。

        实时缴费:经办银行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另外,高淳区增加了江苏高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水区增加了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缴费人也可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将医保费存入签订委托代扣关系的上述经办银行卡中,由银行在缴费期限内统一代扣。(顾小萍)

 

来源:南京日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