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学位办召开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专题调研会

22.10.2016  01:01
洪流副厅长出席会议并介绍江苏改革试点工作情况

      10月19日,国务院学位办在广东佛山召开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专题调研会议。国务院学位办副主任、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李军等出席会议。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洪流出席会议并作《强化政策保障,突出主体责任,搭建培养平台,扎实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专题发言。
      洪流介绍, 2015年10月江苏被教育部确定为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一年来,江苏省教育厅强化顶层设计和政策引导,着力推动高校深化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加大政策引导方面,努力优化学位点布局结构,目前江苏高校涵盖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8种,共有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9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257个,在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达5.2万人,占硕士研究生总数的40.3%。2016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中,招生指标增量基本上全部用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此外,进一步增加面向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创新工程项目,不断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管,将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纳入评优和抽检范围。
      洪流介绍,今年中共江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列入其年度督查工作要点。省教育厅与34所任务高校签订了40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任务书》,对各试点高校改革情况开展了全面调研,并召开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现场推进会。此外,省教育厅主动通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政策举措以及做法成效,对全省高校凝聚共识、推进改革起到了积极作用。
      洪流指出,高校是综合改革的主体与关键。只有充分发挥高校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改革才会呈现出百舸争流、百花齐放的良好局面。他具体介绍了江苏试点高校在创新培养模式、优化课程设置、改革教学方式、优化导师队伍、国际联合培养、搭建培养平台等方面的具体做法和经验。
      洪流表示,下一阶段江苏将进一步在“统筹”上下功夫,在“深化”上下功夫,在“综合”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力争取得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更好地发挥试点省份示范引领作用,努力把江苏打造成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地。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发展规划司、高校学生司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全国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国务院学位办副主任、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李军等出席会议

洪流出席会议并作专题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