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深入学习贯彻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会议精神

13.01.2015  06:13

   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江苏省南通市开发区检察院迅速召开专题党组会,对贯彻落实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作出部署。该院检察长邹建华要求全体干警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紧紧围绕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 等部门和环节,进一步对照梳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切实转变执法办案方式,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严格执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加大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力度,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刑事司法保护措施。依法保障辩护律师权利,重视听取其关于证据合法性、有无逮捕必要、继续羁押必要等意见。加大对审查逮捕、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和解、不起诉,以及争议较大案件公开审查听证力度。加强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等法律文书的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增进对司法决定的理解和认同;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作出的决定等,当事人或诉讼参与人存有疑问和异议的,要耐心做好答疑解惑、思想疏导等工作。 

  扎实改进执法工作作风,增强检察工作亲和力。继续推进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公共接待场所的便民利民设施设备,改善受理接待的环境和条件。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建设,建立便捷、高效的网上查询、咨询、预约系统,及时更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检察执法依据,依法公开案件的诉讼程序和期限、办案流程、处理情况、法律文书、办案纪律等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和诉讼。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坚决杜绝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现象和对人民群众不热情、不文明、不礼貌等问题;注意言行举止规范文明,仪容整洁大方、态度热情真诚,展现检察人员可亲、可敬、可信的为民形象。 

  创新工作机制,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监督。运用检察微博、微信、远程视频等方式,创新为民服务平台、拓宽联系群众渠道;总结非公企业预防犯罪、刑事被害人救助等为民服务经验,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扩大公开范围,创新公开形式,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监督的意识,主动听取和征求意见和建议;加强社会舆情收集研判,把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作为改进工作、检察决策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