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环保局长学习会三大关键词 勾勒江苏环保路线图

06.08.2017  12:25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强调,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是我们党向人民、向历史作出的庄严承诺,我们要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特别是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

  江苏如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8月3日,在全省环保局长学习会上,省环保厅厅长陈蒙蒙透露了下一阶段我省环境保护工作路线图。

   关键词:专项行动

  当下,“263”专项行动正在我省如火如荼地推进当中。陈蒙蒙表示,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263”专项行动的最新部署要求,着力发挥主力军作用,在带头冲锋基础上,更要发挥好领导小组办公室抓总、协调、调度、督查的作用,推动专项行动不断迈向深入;把环保部门牵头的“两治两提升”抓紧抓实,用好环保手段,推动“减煤、减化”任务落实;用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省级环保督察抓手,协同推进“263”专项行动。据透露,省里已经着手研究建立“263”专项行动问责机制,动真碰硬,更大力度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环保督察,也是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保责任的一把利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国家要求8月底前向国务院上报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情况,并向社会公开。从调度情况看,化工园区卫生防护距离搬迁、减煤减化目标任务落实、饮用水源地整治等进展相对滞后,必须按照既定的时限和目标,以更大决心、更大力度解决到位。

  此外,省级环保首批驻点督察即将结束,年内还将组织第二批3个设区市的督察。“对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出现生态破坏、环境恶化等严重后果的,要依规严肃问责;问题整改、责任追究等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陈蒙蒙强调。

   关键词:污染防治

  治气方面,突出“双控双减”。目前臭氧污染日益突出,2013年以来,全省以臭氧为主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占比从9%上升到52.6%,今年4-6月更是达到了87.5%。为此,我省将紧扣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切实打好蓝天保卫战。扎实推进年度4288项重点治气工程,力争超额完成PM2.5下降目标。VOCS是地面臭氧形成的重要前体物,为治理VOCS,我省正紧锣密鼓加快实施3537项重点工程。

  治水方面,明确三大重点领域。今年是实施“水十条”的关键年,对照考核要求,我省年底前必须完成城镇污水处理提标、黑臭水体治理等45项“硬任务”。陈蒙蒙同时强调,太湖治理、饮用水源地整治、重点断面达标是治水的重中之重。

  治土方面,年内重点抓好三件事。全面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认真落实国务院《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坚决堵住洋垃圾进口;深入开展危废“减存量、控风险”专项行动,对危废问题突出、处置能力严重不足的地区,严格实施产废项目区域限批。

  环境监管执法,是防治污染的重要环节。我省将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处罚行为,一方面落实“双随机”检查制度;同时强化移动执法系统使用,所有未现场上传执法数据的执法行为,一律无效;此外,推行重大环境案件集体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

   关键词:综合改革

  改革创新是推动环保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动力和源泉。陈蒙蒙表示,要以勇于自我革命的气魄、坚韧不拔的毅力,全力推进生态环保制度改革,切实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稳步推进垂管制度改革。对全省环保系统来说,这也是事关全局的一件大事。我省将严格按照中央指导意见、省委省政府实施方案,以及省政府启动部署会要求,稳步推进环保垂管改革工作。

  深化审批许可制度改革。国务院最近修改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就简化环保审批作出新规定。未来,环保部门将按照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流程;强化发展战略环评、规划环评,从环保角度提前为产业发展划框子、定边界、拉清单,实现源头管控;开展“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指导江北新区等5个开发区(地区)开展试点,简化项目环评;推行“不见面”审批,年底前所有市县全部实现网上审批。

  加快排污许可制度改革。10月底前完成农药、电镀行业的核发工作;12月底前完成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11个行业的核发工作。同时,着力推动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等制度,以及“一企一档”污染源监管信息平台的有效衔接融合,为提高环境管理效能、改善环境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强化环境经济政策调控。陈蒙蒙透露了几大新亮点:推动VOCS以及非太湖流域总磷、总氮排放量纳入挂钩考核标的;全面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新、改、扩建项目排污权全部有偿取得,推动火电、造纸等15个行业逐步征收有偿使用费;扎实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试点,加快形成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局面;此外,按照环保部统一部署,环保部门将会同税务部门认真做好环境保护税征管准备工作。

  ( 杭春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