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万树早 :践行“两学一做” 促进检察工作

01.07.2016  15:11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部署,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一次重大实践。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就是要以学为基础,做到知行合一,推动工作。“”得怎么样、“”得是否合格、“”得是否到位,最终要体现在干出实绩上,落实到促进事业发展上。 

  规范学习模式,增强规矩意识。作为基层检察院,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采取党组成员轮流领学的方式,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关会议精神,原汁原味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理论武装,增强规矩意识。要落实“三个基本”要求,规范“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推动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党员干部作为国家大政方针的执行者,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党的形象和作风,必须遵守党章党规,严格依法办事。在学习教育中,院党组按照区委开展“千名书记讲党课”部署要求,要求本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四个党支部书记深入开展调研,紧密结合一线党员思想和部门工作实际,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答疑释惑等形式,到所在支部讲好党课,切实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目前,各支部围绕“四个讲清楚”,以支部书记讲党课开局启动,全院领导干部普遍开展1次讲党课活动。同时,实行积分管理,对党员学做情况实时记录、动态积分,对学习教育成效量化追踪、定期评估,推动党员增强学和做的思想与行动自觉。 

  拓展教育形式,强化躬身践行。检察机关是司法机关,党员干部更要带头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推进检察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从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加强和改进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因此,在学习教育载体上,我院充分发挥本地区抗日山烈士陵园、刘少奇故居、小沙东海战纪念地等红色基地实境教育作用,组织党员开展集体宣誓、寻找红色历史足迹、听讲革命故事等,深刻感受革命先烈坚定的革命意志、无私的奉献情怀和顽强的拼搏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做红色精神的传承者和发扬者。对外出坐班办案党员,及时成立“临时党支部”,检察长亲自到办案区上党课,并通过互联网、QQ群、“微信一分钟”等方式,组织参加学习;同时,在全院党员干部和普通干警中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主题征文等活动,引导党员在竞赛比学中加深理解,铭记合格党员底线和标准。对离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采取上门送学、结对帮学等方式,将每一名党员都纳入学习教育范围,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党组成员发挥示范榜样作用,即知即行,边学边做,为全院党员干部做好示范。结合信访稳定、司法规范化建设、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等工作,每次专题学习会对应一次专题调研,班子成员深入联系点和分管部门,带头抓调研,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改进举措,推动解决一批实际问题。 

  创新活动载体,强化创先争优。做合格党员,时刻不能忘记肩上扛的那份沉甸甸的责任,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面对挫折不怨天尤人,面对困难不彷徨退缩,把百姓的安危冷暖装在心里,及时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党的温暖,努力为人民群众谋福祉。因此,在全面落实“五查摆五强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细化不同类型党员需要查摆解决的突出问题,针对突出问题,以“亮牌示范”“岗位争先”活动为总揽,创新活动载体。结合本院各部门党员干部的不同职责特点,针对性的设计活动载体。如,在控告申诉接待、案件监督管理等窗口部门重点开展 “争群众满意窗口、争优质服务品牌、争优秀服务标兵”活动;在反贪、反渎、侦监、公诉等业务部门开展“比党性观念、宗旨意识,比规范意识、实干精神,比作风转变、效果增强”活动;在政治处、办公室等综合服务部门重点开展“当学习先进、当创新标兵、当服务能手”活动,在派驻检察室等一线党员中开展“为群众代言、为群众排忧、为群众服务”等公益服务活动;通过一系列活动,推动创先争优,促进“岗位争先”精准化、差异化、具体化,使党员检察官自觉践行党的宗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从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加强和改进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者系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