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山一男子听从“警官”指示 十万存款“泡汤”

16.09.2015  10:38

警察同志,我的钱被你们收走了!”前天下午,市公安局孤山派出所接到一个“奇怪”的报警,孤山镇男子徐某称自己触犯了“身份证诈骗罪”,十万余元存款被警方没收。

 

两天前,泰州市公安局有人打电话给我,说我犯了身份证诈骗罪,下午两点要逮捕我!”徐某告诉民警,电话中“泰州市公安局”要求他找上海的一名“杨警官”寻求帮助。徐某按照提示联系了所谓的“杨警官”,“杨警官”告知徐某其身份证被他人拿去办理银行卡,并因此挪用资金逾260万元。徐某十分害怕:“杨警官告诉我挪用资金的人现在已经被抓了,并诬陷说我的身份证是以20多万元的价格卖给他的。”原本徐某并不打算相信“杨警官”的话,但对方用传真给他发了一份逮捕通知书、资金冻结书和一份资金公正证明,他就相信了“杨警官”的话。第二天,徐某按照“杨警官”的话,将十万余元存款存汇到了指定账户。随后“杨警官”便人间蒸发,再也联系不上。

 

报警求助后,徐某才知自己遇到了骗子。“想不到现在的骗子胆子真大,什么都敢冒充!”徐某懊悔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