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区院:检察建议推动民政部门为全区孤儿投保重大疾病和交通意外公益保险

31.05.2016  12:39

    铜山区检察院在对全国首例检察机关督促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权资格案进行跟踪回访工作中发现,当前孤儿保障体系尚不够健全,保障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在重大疾病救助及交通意外救助方面缺少制度性保障,影响这部分孤儿的救助实效。长期以来,由于多种原因孤儿的患病比例明显高于其他儿童,但孤儿除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之外,在遭遇重大疾病和交通意外时,救助经费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导致部分孤儿不能得到及时救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和交通意外保障体系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针对发现的问题,铜山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题听取汇报,并对工作开展进行部署。根据党组会议部署,铜山区院依法向铜山区民政局制发了检察建议书,主要内容是:一是全面摸清、核实全区孤儿数据。全面摸清、核实全区孤儿的名单及包括孤儿健康状况在内的基本信息,对全区孤儿状况进行全面筛查。根据筛查结果,确定健康的可以承保的孤儿数量和已患病需及时救助孤儿的基本情况;二是为全区孤儿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和交通意外保险。“中国儿童保险专项基金”联合多家保险公司专门设计开了针对儿童重大疾病的专项公益保险,实行确诊即赔付原则,在外省市实施过程中取得了较好效果。建议民政部门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及时为全区孤儿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和交通意外保险,提高孤儿保障水平;三是做好保险购买工作的审核、公示工作。建议民政部门在孤儿公益保险购买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阳光透明的原则,严格做好资格审核及名单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建议落实专项资金,健全规范运作机制,确保工作长效开展。

  检察建议发出后,铜山区民政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对购买孤儿公益保险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一是在对孤儿状况进行全面摸底筛查的基础上,及时组织慈善晚会募集资金为全区285名孤儿每人购买价值2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和交通意外保险;二是做好孤儿资格审查工作并及时将人员名单公示,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保证工作公开透明;三是建立专项经费保障制度,确保孤儿重大疾病保险、交通意外保险购买工作长效开展。铜山区民政局最后明确表示:为孤儿购买保险属于民政部门社会救助的工作范围,民政部门将认真、全面履职,继续加大对孤儿保障力度,精准落实检察建议书中提到的若干问题,确保孤儿救助工作科学、规范、可持续性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