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建业央视忏悔:一直想做一个清官

08.04.2015  15:59

  4月7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原南京市市长季建业受贿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5年。法庭宣判之后,季建业本人接受了本台记者的独家采访,这是十八大后落马高官首次接受媒体专访,忏悔贪腐心路。在专访中,季建业讲述了自己的第一次受贿、自己的贪欲如何膨胀,最后又是如何一步步滑入贪腐泥沼的经历与教训。回想起来,季建业为官的初心却是要当一名清官,然而在贪欲面前,这一切又是如此脆弱。

   首次受贿:5万块是好朋友送的

  季建业,1975年开始从政,从江苏省沙州县委宣传部一名普通工作人员起步,38年时间内,历任江苏省苏州市吴县县委副书记,昆山市市长、市委书记,扬州市市长、市委书记,南京市市委副书记、市长。

  季建业受贿金额1132万元,他的第一次受贿是在什么时候?据他自己说,那还是发生在1999年的事情,当时他担任昆山市市长。他为一家石雕艺术公司的老板何建青承揽昆山市市政建设工程提供便利,当年年底季建业在其苏州市的家中收到何建青给予的人民币五万元受贿款。


  当时为什么要收这个钱?季建业说,因为当时搬家,何建青就趁这个机会过来给了一包东西放在桌子下,然后就离开了。季建业没有送回去,而是让家人收起来。之所以这么做,季建业觉得自己和何建青是朋友,而且还是多年的好朋友,自己搬家,作为朋友送一点钱就当成了礼金,因此就没想要送回去。这就是第一受贿,受了好朋友的贿,不知不觉就突破了底线。

   任职扬州:很多赃款都是打招呼的“回报

  2001年7月季建业从昆山调任扬州,先后任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如果说昆山是季建业权钱交易的开始,任职扬州期间则是集中高发期,值得关注的是,检察机关指控季建业涉嫌受贿罪的7项事实中,其中有5项都发生在扬州,而这5项事实全部与房地产开发、土地竞拍、设备供应、装修改造相关。梳理季建业受贿财物的来源,可以发现在季建业总计1132万元的受贿财物中,有1120多万元都是在2001年调任扬州之后受贿所得,占季建业受贿财物总额的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