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南京市长季建业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07.04.2015  12:01

  今天上午,山东烟台中院对原南京市长季建业受贿一案作出公开宣判。被告人季建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

  今年1月16日,该案在烟台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季建业于1999年底至2012年下半年,本人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32万余元。季建业当庭表示知罪、认罪、悔罪,尊重法庭的依法审判,请求法庭从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