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建业受贿1132万 其中900多万存行贿人名下

14.04.2015  12:32

  公诉人回忆办案交锋经过

   季建业是个应对问讯高手

  4月7日,随着法槌声落,58岁的季建业,一名原省部级官员,成为犯下受贿罪的罪犯,刑期15年。季建业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季建业受贿案的侦办并不容易。资料显示,季建业曾在苏州大学完成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在职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习,又到中国人民大学完成法学博士后研究。那么,对于这起犯罪分子具有很深厚法律专业背景的案件,检察机关是怎样揭开犯罪事实的呢?

   事实证据审核

  根据起诉书表述,季建业第一次收受贿金始于1999年底,当时季建业担任昆山市长,金额是5万元。2001年7月,季建业从昆山调任扬州,先后任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在扬州任职期间他接受了他人生中最大的一笔行贿款,这就是老朋友徐东明送给他的770万元。对这笔行贿款的审查、核实,自然成了专案组的首要工作。

   最大笔贿款核实成突破口

  问:这个案子当时在媒体上披露过很多,社会也很关注。作为公诉人介入后,你对这个案子最关注的点在哪儿?

  张蕾:我最关注的就是事实和证据。这个案子事实是不是清楚,证据是不是确实充分,这个是我到了这个专案组之后最想第一时间了解到的。

  问:这个案子的卷宗大概有多厚?张蕾:直接的概念,50多本。

  问:在你查阅案卷的整个过程中,哪一个案子你当时最为关注?

  张蕾:数额最大的,就是收受徐东明770万元这一笔,因为当时移送的事实来看,这一笔占到了相当大的比重。这一笔审查得怎么样,直接影响到这个案子办理得是不是成功。

  问:通过他的家人来受贿,季建业是否每一笔受贿的情况都是知情的,你们做过核实吗?

  张蕾:这个是必须要核实的,因为要认定季建业受贿,首先季建业对于受贿主观上要有一个认识。也就是说,不管是他亲自拿这个钱,还是他的家人拿这个钱,主观上他都是要知道的。只有他知道,才能够认定这个事情是跟他季建业有关的。所以,所有的通过其他人收受财物的这些我们认定的事实,都是得到了季建业事先的允许,或者是事后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