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南京市级"三公经费"支出同比降23%

30.06.2015  11:35

  今年一季度,市级“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23%,且公务支出更加细化、透明。昨天,市财政局相关人士介绍,这主要得益于我市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举措,进一步细化标准、完善程序、强化审核,采取多项措施规范国库集中支付。

  市财政局纪检组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市级财政部门以“积极稳妥、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为原则,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目前,除涉密单位外,市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已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据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财政资金运行方式的一种根本变革。与传统的财政拨款方式相比,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开设的零余额资金账户,代替了各部门、各单位多头开设的实有资金账户,改变了传统模式下账户资金分散、财政监督困难的不利局面。

  “国库集中支付的核心,就是在资金支付方式上,以财政直接支付为主,财政部门直接将款项支付到最终收款人,资金由‘中转’变为‘直达’,改变了以往层层转拨的资金拨付方式,大大压缩了资金被截留和挤占的空间,成为源头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这位负责人说。

  今年以来,按照“先预算、后支出”原则,我市财政部门强化公务支出预算控制,重点加强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出国(境)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五项支出”的审核监督。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财政部门根据年度预算设置公务支出控制数,规定无预算的部门不得申报用款申请、有预算的部门按规范和标准使用资金;对公务购车和公务出国(境)事项,财政部门则联合相关部门逐一审核。一季度,市级预算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五项支出”,同比下降23%。

  针对公款购物、公款吃喝等群众深恶痛绝的公务消费行为,财政部门进一步强化监督审核。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专门设置了消费场所清单,将相关酒店、商场、超市等消费场所列入重点监督范围。对在清单内各场所一次性消费超过1万元的政府部门,在要求其详细说明原因后,财政部门逐笔审核;对不合理消费和超标准消费,一律拒绝付款。

  “以1万元为标准,并不是简单的‘抓大放小’,而是体现了‘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管理思路。”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1万元以下支出由各部门、各单位财务部门和主要领导负责审核,1万元以上支出由财政部门和各部门、各单位共同把关,体现了防治腐败并不仅仅是监管部门职责,只有用款单位与监督部门协同配合才能共筑控制公务消费制度防线的思路。

  以适当提高资金支付效率为目的,国库集中支付在以直接支付为主的同时,也为预算单位保留了一定的授权支付额度。授权支付即是在财政资金预算范围内,按一定额度授权预算单位自行支付资金,主要用于零星支出、公务卡报销和提取备用金等事项。

  “由于授权支付由各部门、各单位自行办理,如果单位内部财务管理不严,就容易滋生腐败行为。”市财政局国库处负责人介绍,为此,今年市级财政部门进一步收窄了授权支付范围,降低了授权支付比例。规定授权支付只能用于公务卡报销和提取备用金,并对备用金额度进行了限制。一季度,市级授权支付占比已降至国库集中支付总额的5%,政府部门资金使用的弹性空间受到进一步压缩。(许震宁)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