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孙为传承对簿公堂 法官巧解纠纷

21.07.2015  19:40

  2015年7月14日,港闸法院调结一起因非物质文化传承引起的名誉侵权纠纷。

  原告王某然系南通非物质文化——南通缂(音同刻)丝技艺传承人王某祥的姨外孙。2008年至2011年期间,王某然通过网络和媒体,帮助王某祥当时所在的南通宣和缂丝研制所就缂丝技艺进行过宣传和推广。宣传过程中,为突出宣传效果,王某然多次以王某祥的孙子、80后缂丝技艺传承人的名义对外进行介绍。

  2011年,王某然注册成立了南通某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并申请注册“宣和及图”商标,对外推广缂丝技艺。得知该消息后,已于2010年4月将南通宣和缂丝研制所重新设立为私营性质的王某祥一方面委托律师向王某然发送律师函,另一方面向国家商标总局提出异议,同时在研制所的官方网页和微博中发布消息,澄清相关事实,表明王某然与南通宣和缂丝研制所无任何关系。王某祥的儿子王某星也在个人微博发布相关消息。王某然认为南通宣和缂丝研制所和王某星对其个人名誉造成损害,也给其公司带来重大损失,遂向港闸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南通宣和缂丝研制所和王某星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案件审理中,王某祥父子承认王某然对当时的宣和缂丝研制所的宣传有过帮助,但不承认王某然具有南通缂丝技艺传承人身份,并认为其与之后成立的宣和缂丝研制所没有任何关联,拒绝接受原告的诉讼请求。

  双方互不相让,案件一时陷入僵局。承办法官此时敏锐观察到虽然双方情绪对抗比较激烈,但对缂丝技艺前景均比较看好,而且双方过去关系也比较密切,即决定从此入手,讲明双方合则两利、斗则两败,并可能对南通缂丝的外部形象产生不良影响的后果。经过数次沟通,双方最终接受了法官提出的调解方案,王某然撤回诉讼请求,王某祥父子及南通宣和缂丝研制所在微博、网站中删除之前与王某然有关的内容,发布消息表明王某然系王某祥的姨外孙,认可王某然在2008年至2011年期间就缂丝技艺进行过宣传和推广。(刘得兵)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