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明灯禁销禁放,市民发现可向职能部门举报

09.02.2017  11:43

漫天飘飞的孔明灯是节日里“惹祸”的源头,春节前,我市相关职能部门也曾发出通告,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购买、燃放孔明灯,然而眼下销售、燃放孔明灯的现象仍然存在。昨天,本报“小红帮忙”栏目热线84931110接到市民反映,最近城区骥江路步行街广场上,每天夜间仍有人销售、燃放孔明灯。

 

市内多处有人燃放孔明灯

 

昨天,市民薛先生向“小红帮忙”栏目反映,最近每天夜里都有人在城区骥江路步行街广场上燃放孔明灯,有时直到凌晨还有人在燃放,还在地面留下很多孔明灯“残骸”,对环境造成了影响。

 

昨晚8点,记者来到城区骥江路步行街广场,发现不时有孔明灯飞上天空。不少年轻人拿出手机对着点燃的孔明灯拍照,或者在孔明灯前合影。在广场地面上,有不少没能升空的残破孔明灯,看上去很脏乱。记者随机询问了几名正在燃放孔明灯的市民,是否意识到安全隐患问题。不少市民称看到这么多人在燃放孔明灯,没有考虑到安全问题。

 

在广场上,记者还看到了售卖孔明灯的流动商贩,孔明灯根据不同大小,售价一般为每个5元至30元不等。据一名商贩介绍,近期购买孔明灯的人很多,最多时一晚出售了50多个。春节期间孔明灯销量很好,特别是即将到来的元宵节,如果当天天气条件好,预计可以售出上百个。当记者询问售卖孔明灯的商贩是否知道燃放孔明灯有安全隐患时,商贩们称孔明灯落地时燃料已经耗尽,不会有安全隐患。

 

据了解,近期晚上燃放孔明灯主要集中在城区骥江路步行街广场、钟楼广场、长江边等场所。

 

孔明灯频频惹祸

 

孔明灯”属高空明火飞行物,滞空时间长,控制困难,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严重威胁高压供电设备、通信设施、仓库、易燃易爆物企业、居民小区等安全。每年元宵节前后,均发生燃放孔明灯所引发的火灾事故。记者从市供电部门获悉,我市曾经发生过一起孔明灯引发的安全事故,一只孔明灯掉落在了变压器上,导致变压器出现故障,幸好未酿成大祸。

 

为此,不少场所对孔明灯“严加防范”。记者从马洲公园、牧城生态园了解到,从农历大年初一至今,公园内几乎每晚都有燃放孔明灯的现象。在此期间,公园安排了管理人员在园内巡逻,现场制止燃放孔明灯行为,并劝离了部分孔明灯销售摊点。然而,往往是管理人员刚刚走开,就有人燃放孔明灯。

 

市民发现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可举报

 

据了解,近年来,多个部门向售燃孔明灯行为说“”。今年春节前,泰州市公安局、泰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泰州市经信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在泰州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对于因非法燃放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根据通告,工商部门负责对各类销售单位的监管,加强市场巡查,对销售的孔明灯依法予以查处。城管部门负责对流动销售的孔明灯予以收缴,对燃放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和处理。昨天,记者拨打了泰州市工商、城管等部门的举报电话。据两个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市民一旦发现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等行为,可以拨打公安110、工商12315、城管88012319、供电服务95598等号码进行举报,职能部门将安排人员到现场采集信息并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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