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宿幼女罪或将被废除 盘点国外保护未成年法律法规

21.08.2015  14:12

  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下周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将三审刑法修正案(九)。有媒体获悉,这次审议有可能涉及“嫖宿幼女罪”。

  而这次刑法修改,一审稿和二审稿都没有涉及到嫖宿幼女罪。在审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法学界人士纷纷发声:要求取消嫖宿幼女罪。

  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刑法修正案(九)时,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沈跃跃和现任全国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的前监察部部长马馼在内的多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废除“嫖宿幼女罪”,嫖宿幼女一律按强奸罪论处。

  有知情人士人士表示,几年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已立项调研“嫖宿幼女罪”的存废问题。8月10日,法工委还开了《刑法修正案(九)》的立法评估会,邀请了几位刑事法学者。“这次的常委会或将有个结论,有可能废除嫖宿幼女罪。

  那么,在世界上其他国家,有没有嫖宿幼女罪的说法?法律如何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侵犯,来听《全球华语广播网》各国观察员的介绍。

  在澳大利亚,虽然没有嫖宿幼女罪这样一个罪名,但是对未成年人进行性侵犯,会遭到法律的严厉处罚。

  《全球华语广播网》澳大利亚观察员胡方:澳大利亚是法律允许色情业存在的国家,但是它同样不允许任何人和未成年人不管是出于何种目的而产生的性行为,澳大利亚每一个州对于合法性行为年龄略有不同,但是大致在16岁左右,和低于这一年龄的青少年发生性行为,将会判与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罪、性侵罪或者是强奸罪,澳大利亚对于性侵未成年人的判罚是相当重的,很多对未成年人实施性犯罪的犯罪分子往往数罪并罚,刑期长达十几年甚至几十年,而甚至在有一些地方性议会正在讨论是否采用更激进的方法里防止对未成年人的性侵犯。比如在2013年的时候,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洲政府议会就宣布成立了一个特别委员会,当时讨论的议题就是“是否可以使用一些医学方面的方法来代替判刑刑期”比如当时讨论提出使用一些抗雄性激素药物强制性对这些犯罪分子进行治疗,当然这样的措施还在讨论当中,并没有真正的付诸实施。另外在澳大利亚,很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或者被强奸的案子都是在很多年以后被揭发的,由于很多未成年人在事发的当时对事情非常的懵懂,并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是在数年后甚至十几年后当她长大成人之后才意识到或许当年曾经遭受过性侵。澳大利亚司法当局对于这些成年的案例也是不依不饶,所以经常可以在媒体上看到,某老年人因为十几年前或者二十年前性侵犯犯或者强奸未成年人而锒铛入狱,正所谓不幸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在日本,刑法同样对性侵罪行有着严格的惩罚措施,而且对于13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更是不论受害人是否同意,都要被判重罪。

  《全球华语广播网》日本观察员刘军国:日本刑法第176条规定,如果与13岁以上的人实施暴力和胁迫进行猥亵行为的话,将被判处6个月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对13岁以下的青少年进行猥亵行为的话,即便是在获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同样被判处六个月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该条款不仅适用于女性也适用于男性。日本刑法第177条还规定,如果与13岁以上的女性施行暴力和胁迫进行性行为的话将被判处强奸罪,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与13岁以上的少女进行性行为的话,即便是在获得对方同意的其他下,也被视作强奸。同样被判强奸罪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除刑法外,日本各个地方政府也有相关条例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日本媒体经常报道各种未成年人遭受猥亵的案例。据日媒报道,去年7月20日,一名东京大学博士生因为触摸一名女小学生的下半身被以强制猥亵嫌疑逮捕。

  最后,我们再来看看德国的情况:

  《全球华语广播网》德国观察员薛成俊:德国的法典里没有嫖宿幼女罪,但是有若干保护未成年人的专门法律和条文,并且非常的严格细致,按照德国法律,凡是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无论是否愿意与否都将按照强奸来定罪,量刑通常都是在十年以上,或者是对施暴者进行化学阉割。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尤其是儿童的保护,德国在2014年还出台了一部专门的有关性侵的法律,除了严厉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的性犯罪外,还会依法追究拍摄、持有、传播未成年人淫秽影象者的刑事责任,如去年闹的沸沸扬扬的德国国会议员埃达蒂有儿童不雅照事件,司法部门立即介入了调查,而且等待埃达蒂的也将是法律的制裁,按照德国法律规定,不得随意给孩子拍摄裸体照片,更严格禁止将此类照片传送到网络上去。另外德国民法还对父母对于子女的义务进行了严格的界定,规定父母必须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并且对这些职责做了详细的列举,尤其是在涉及孩子的安全问题上,父母是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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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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