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民警刘婵当选3月份“江苏好人”
11.05.2016 21:22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中国江苏网5月11日讯 5月8日,省文明办公布3月份“江苏好人榜”名单及事迹简历,全省共有22人入选,我市刘婵上榜。
刘婵,女,1967年生,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民警。她始终把群众的疾苦冷暖放在心上,被亲昵地称为“刘大姑”,先后化解信访案件800多起,帮助群众200多名,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90多万元,荣获“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等称号。
编辑: 莫小羽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11.05.2016 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