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公证淘宝账号遇尴尬 虚拟财产算谁的?

07.06.2017  22:12

        婚前公证财产,你可能见得多了。但婚前公证淘宝账户,可能只有这一对了吧——上周末,在南京从事IT行业的小袁与未婚妻去南京公证处公证淘宝账号,遭拒后他们找到记者:像淘宝账户这样的虚拟财产该如何公证?

        小袁与未婚妻是一对85后,准备今年秋天成婚,婚前他们就想要来一次“别开生面”的财产公证,将两人共用的淘宝帐号公证为共同财产,作为两人感情的纪念品。遗憾的是,这对情侣的想法却遭到了公证处的拒绝,理由也很让人“无语”,“不能确认账号真的为两人所有。

        据了解,公证淘宝账户的想法来源于男方小袁,作为程序员的小袁,早早就接触了网购,平时也颇爱网购,“淘宝订单就是我们的恋爱史。”经过多年的爱情长跑,小袁今年准备与心爱的女子步入婚姻殿堂。在筹备婚礼的过程中,小袁渐渐萌生了一个想法,把两人共用的淘宝账户做个公证,当作两人感情的纪念。原本只是小袁自己开的脑洞,却得到了女朋友的双手赞成。

        “对于我们年轻人来说,网购就是生活的一部分。公证淘宝账户,更多是想为自己的生活留个特别的纪念。”小袁如是说。不过,付诸行动的小袁却在现实碰了壁,南京市公证处工作人员婉拒为小袁和小李提供公证,理由则颇为诚恳:相关法律规定目前尚属空白,公证处也没有办过此类虚拟财产公证的先例,相关的公证内容只能在两人之间生效,同时,也没有办法判断小袁和小李想要公证的账号所有权。

        对于这样的结果,小袁也是颇为无奈,明明是自己跟女朋友一直合用的账户,怎么就不能证明属于自己了。“原本还计划在婚礼仪式上把这个当作是一个纪念互动环节,现在看起来是全泡汤了。

        据记者了解,现实中不少人是与女友或者夫妻或者一家人共用一个淘宝账户或者其他网购账户,可以多积分也能享受更多优惠等,但是这种虚拟账户一旦需要证明共有怎么办?记者就小袁的遭遇也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法律界人士表示:《民法总则》第127条明确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如果淘宝能够出具实名认证的证明,证明是其中一人名下的账户且不涉及第三人利益,公证处应该为小袁办理约束双方的公证内容。如果账号涉及第三人,该公证内容对第三人无效。另外,法律人士还强调:与游戏币、游戏装备、QQ账号等不同,淘宝账号因为涉及到实际财产和收益,也不应该认定为虚拟财产。(徐晓风)

 

来源:扬子晚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