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召开《精神卫生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评议会

07.09.2015  00:18

  8月28日下午,泰州市姜堰区召开《精神卫生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评议会,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士林参加。
  自《精神卫生法》颁布实施以来,姜堰区卫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法律赋予的精神卫生工作职责,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社会共治”的工作方针。截至今年4月底,该区已登记掌握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3328人,规范管理率97.42%,均建立了健康档案,并每年组织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张士林在会上讲话,他指出,贯彻落实好《精神卫生法》既是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法治姜堰的重要体现。各镇街单位要扎实抓好精神卫生医疗和康复机构建设、基层服务体建设,对严重精神障碍者做到“应登尽登、应送尽送、应管尽管”;严格按照区政府的文件要求,进一步明晰职责,发挥作用,务实求效,打造平安、法治姜堰的基石。     
  会议还对全区贯彻实施《精神卫生法》的满意度进行了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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