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一教师涉嫌诈骗学生家长被刑拘

11.11.2015  00:17

  两名被骗学生已被妥善安置入校就读

  新华报业网讯 10日下午,泰州市姜堰区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该区励才实验学校女教师朱某涉嫌诈骗学生家长及相关调查处理情况。朱某的个人行为涉嫌诈骗,9日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8日19时许,姜堰区公安局110接到一学生家长报警称,其女儿在姜堰励才学校上学,现发现老师将其软禁3年,不让上学。警方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现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朱某,系励才学校聘用教师,2012年7月接受其丈夫老乡任某及任某朋友王某的请托,并答应将任某、王某的女儿(时年13岁)安排到励才学校就读。事后,在两个学生未被录取的情况下,朱某将这两名女生安排在学校宿舍、校外承租房和自己的家里3年,巧立明目,编造各种谎言欺骗学生家长和哄骗学生。期间,朱某以收取学费、生活费、补课费、送礼等名义,收取任某、王某现金、礼金计10多万元。

  针对此事件,姜堰区立即成立了由宣传部、公安局、教育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处置组。鉴于朱某个人涉嫌违法行为,对学生及其家庭造成了伤害,同时严重影响了姜堰教育的形象,区公安部门已对朱某实行了刑事拘留,励才实验学校董事会作出了开除朱某的决定,区教育局已启动吊销朱某教师资格程序。待公安部门调查取证结束后,由司法部门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刑事、民事责任。区教育局责成励才实验学校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内部管理。

  本着对学生关爱负责的原则,姜堰区教育局加紧落实这两名女生的就读安置工作,同意她们自由选择在姜堰区内任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重新申请建立学籍档案。到10日下午3时,两名学生家长都选择孩子在励才学校就读,从初二读起。对这两位学生拉下的功课,学校已迅速安排老师跟踪补课,并安排心理老师进行心理疏导。区教育局也郑重提醒各位家长,父母是学生的直接监护人,平时应加强与校方的沟通,密切关注子女的学习、生活状态,同时不要试图通过不正当途径为孩子办理入学手续,谨防上当。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赵晓勇 顾介铸

编辑: 廉昕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