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江苏省委建议:推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07.02.2017  17:37

  新华网南京2月6日电(张本甫)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出台《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以来,江苏各地逐步试点开展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污染治理成效较为突出。进入“十三五”以来,环境污染治理需求越来越迫切,规模较小、研发能力较弱、主要集中在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置等领域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企业,已经很难满足覆盖面广的污染治理现实需求。为此,在江苏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致公党江苏省委建议,分领域有步骤推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健康发展。

  当前,环境污染第三方污染治理存在着配套法规标准保障机制缺失,第三方和排污主体责任不清、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市场机制和金融环境不完善等问题。为此,致公党江苏省委建议:在强化排污责任单位承担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的同时,明确第三方治理的法律地位,明确责任分配方式,厘清排污企业、第三方企业的责权,区分企业购买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差异。明确发改、财政、环保、税务等相关部门的职责,推动政府向监管角色转变。明确牵头部门,搭建第三方治理的市场准入及退出机制,确定门槛标准。健全排污责任单位与第三方治理企业间依据市场规则确立的合同法律关系、相互监督制约机制、损害侵权赔偿补偿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等。

  发挥环保标准的引领与先导作用,适时适度提高污染排放标准。严格环境执法,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从严处罚违法排污行为,加大排污责任主体外部压力,促进形成专业化第三方治理需求。转变环境保护管理方式,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新模式,整合碎片化污染排放信息,有效监管所有固定源排污责任主体及第三方治理企业污染排放状况。加强污染排放在线监测监控,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新技术,建立污染排放在线实时监控平台,实现重点监控企业在线监控全覆盖,加强监测监控信息共享和数据应用,对污染排放实施严格监控。按照反映污染治理成本原则,根据实际污染排放水平,逐步实施排污收费阶梯收费,引导企业提高污染治理水平。

  同时,完善市场秩序规范,促进第三方治理自律有序。创新政策支持引导,突破第三方治理发展瓶颈。分领域有步骤推进第三方治理,促进健康发展。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工业废物、危险废物的第三方服务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理方式改革,推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和工业园区环境设施的第三方治理,有序推进餐饮油烟和建筑扬尘的第三方治理,引导推进重点工业企业的第三方治理,开展“综合治理、生态修复、限期治理”等领域的第三方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