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与省政府签订“十三五”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书

01.06.2016  10:11
      为贯彻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我省工作方案,确保实现2020年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保障水环境安全,近日,许津荣副省长与我委徐一平主任签订了《“十三五”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书》。根据职能,我委牵头负责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城区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等方面的工作,具体由产业政策处、原材料处、消费品处、节能处负责。《任务书》要求我委围绕水质改善目标,结合转型升级,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指导督促各地于2016年制定企业改造退出方案和清单,于2020年底前完成城市建成区污染较重企业改造推出任务;扶持南京、无锡、常州、苏州、盐城、宜兴等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区建设,形成一批水处理技术装备产业化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