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开展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资源优化整合工作

27.07.2016  17:10

  7月21日,扬州市出台《扬州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优化整合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市、县、乡、村四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资源优化整合方案,要求年内全面完成全市资源优化整合工作。


  市级:市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所与市妇幼保健院整体合并,在市妇幼保健院增挂“扬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牌子。


  县级:各县(市、区)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与妇幼保健机构合并。在妇幼保健院(所)增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牌子。


  乡级:整合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的技术服务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职能,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


  村级:整合村委会(居委会)计划生育服务室与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增挂“计划生育服务室”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