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加快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

31.05.2016  19:41

  日前,江苏省卫生计生委、江苏省编办联合下发《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下同),明确了资源整合的原则、模式,要求各地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市级整合,年底前完成县、乡级整合。


  根据国家“省选设、市县合、乡增强、村共享”的整合原则,《实施意见》规定:保留省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科研机构和药具管理机构;设区的市及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予以合并,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市、县(市、县改区)级机构建成妇幼保健院,增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牌子;整合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技术服务和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职能,在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整合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咨询室)与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增挂“计划生育服务室”牌子,保留计划生育专干。《实施意见》还对整合后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人员安置及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处置提出了原则性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了省、市、县、乡、村五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职责,并要求各地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机构发展方向,完善各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保健和临床服务功能,切实加强对整合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财政投入政策,加快机构标准化建设和人才培养,强化服务能力建设和服务监管,确保“十三五”期间,省辖市全部建成三级妇幼保健院,60%以上县(市、区)建成二级妇幼保健院。


  截至目前,江苏有4个省辖市和29个县(市、区)完成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组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