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妇女权益保障法治体系更加完善 筑起保障妇女权益防护墙

25.10.2022  09:51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发展,把保障妇女权益作为坚定的国家意志,我国妇女事业跃上新台阶、实现全方位进步,妇女权益保障开辟新境界、取得历史性成就,全国妇联推动落实党政主导的维权服务机制,有力有效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参与300余部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修改,为筑牢男女平等和妇女权益保护法律屏障作出积极贡献。在国家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促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法律法规日益完善健全

  2015年,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出台,为保障妇女人身权利提供新的法律武器,妇女在家庭中的安全得到有力保护;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施行,强调保障妇女婚姻家庭权益;2021年12月,妇女权益保障法出台30年之际迎来第二次全面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首次亮相。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不断强化男女平等的法治保障,妇女权益保护纳入法律法规,上升为国家意志——

  刑法修正案(九)废除嫖宿幼女罪,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处罚更加严厉;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完善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法律保障依据,妇女实现了“证上有名、名下有权”;颁布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此外,还修改就业促进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法律援助法等,国家层面和31个省区市均建立了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

  伴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大力推进,我国建立起包括100多部法律法规在内的全面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制度体系,保障妇女权益法网不断织密,保障妇女权益的法治屏障更加坚实。

  在这些法律制度的制定修改过程中,全国妇联深入研究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实践需求,积极参与涉及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和修改,提出法律建议,配合立法机关完善权益保护制度设计,共同研究重点难点问题,推动落实妇女发展纲要各项任务,进一步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

   不断提升司法保障水平

  ——对残害妇女儿童、老年人等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犯罪,论罪当判死刑的,依法判处并核准死刑,坚决维护法治权威。

  ——追诉拐卖人口犯罪将继续从严,同时与有关部门形成合力、综合整治,对收买、不解救、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坚决依法追诉、从严惩治。

  十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妇女权益保护,将男女平等和妇女权益保障理念贯穿于司法实践各领域各环节,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针对妇女权益保护实践迫切需要,制定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预防惩治性侵犯罪、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困难妇女专项司法救助、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等一系列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聚焦侵害众多妇女合法权益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现象,拓展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领域;增设平等就业权纠纷和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两个民事案件案由,妇女权益保护更加全面。

  十年来,我国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法律援助机构265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点7.5万个。2020年,获得法律援助的女性34.1万人次,比2010年增长73.7%。2020年,县级以上妇联组织受理有关妇女儿童的投诉和咨询超过18.8万件次。

  值得一提的是,全国妇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开展工作,与两高建立合作机制,移送重大侵权线索,共同研究复杂疑难案件,参与规范性文件调研论证,探索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促进审判机制不断健全完善,让妇女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2020年1月,最高检、全国妇联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加强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惩治打击,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促进妇女儿童保护法律制度体系健全完善。

  2022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同发布《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对贯彻实施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应当遵循的原则、各部门具体职责、协助执行义务等各方面作出了规定。意见的出台,对指导当前审判实践,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隔离墙”的作用,切实维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年来,党政主导的妇女权益保障机制日益健全,保障妇女权益的跨部门合作进一步加强。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打击拐卖妇女儿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等多项政策,着力解决妇女权益急难愁盼问题;建立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将婚姻家庭领域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关爱帮扶重点人群和家庭等纳入平安建设大局统一部署;建立完善反家庭暴力多部门会商机制、就业性别歧视联合约谈机制等,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全国妇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在多家议事协调机构中有效发挥成员单位作用,反映妇女呼声,推动政策出台,为保障妇女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家庭和睦贡献力量。

   日常维权服务落地见效

  2021年,全国妇联针对职场和家庭两个领域,制定了《防治职场性骚扰指导手册》和《家庭暴力受害人证据收集指引》指导妇女依法维权,受到广泛欢迎。一直以来,全国妇联积极面向广大妇女和家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妇女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十年来,全国妇联积极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责任,连续制定实施了“六五”“七五”“八五”普法规划,整体部署推进妇联系统普法工作,扎实开展“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开发普法产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宣传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与妇女儿童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大妇女和家庭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不断增强。2015年以来,各地妇联聚焦反家庭暴力、反就业性别歧视、反性骚扰、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等社会关切内容,面向妇女和家庭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服务252万余场次,参与妇女群众达3.6亿人次。

  十年来,全国妇联切实履行代表维护妇女权益职能,主动作为,建立和完善重点人群和家庭关爱服务机制、妇女儿童侵权案件发现报告机制、多部门联防联动机制、上下联动的妇女儿童舆情应对机制、妇女儿童侵权案件推进工作督查机制等五项工作机制,多措并举推进风险防范和维权服务常态化,及时推动解决基层妇女儿童权益问题。

  十年来,全国妇联制定《关于把维护妇女权益工作做在平常抓在经常落到基层的指导意见》,打通妇联维权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明确妇联维权服务标准、受理家暴投诉规程,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编发《基层妇联组织维权工作手册》,指导基层干部做好妇女群众贴心人;打造集维权投诉、法律咨询、心理健康服务、家庭教育指导、婚姻家庭关系调适、社区服务资源链接等为一体的12338维权咨询热线,提高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及性。对前来咨询和求助的妇女群众,妇联组织秉承“说暖心的话”“做雪中送炭人”理念,团结社会力量,共同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心理和社工服务等。

  十年来,全国各级妇联为妇女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和受理妇女投诉234万件次;实施“中国妇女法律援助行动项目”办理案件13734件,帮助15318位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8.3亿元;2015年以来,开展反家庭暴力、反就业性别歧视、反性骚扰、预防性侵等普法宣传、法律服务252万余场次,参与妇女群众达3.6亿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