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妇产科医师执业证书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将合二为一

23.06.2018  02:13

6月19日,国家卫健委网站公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以行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直面医疗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核心问题,《通知》提出了6个方面的具体举措。其中包括:“2018年6月底前,全国全面实施电子化注册管理”和“合并妇产科医师执业证书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6方面的具体举措包括:全面推进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优化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登记;规范营利性医疗机构命名;简化医疗机构审批申请材料;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合并妇产科医师执业证书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关于全面推进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通知指出,加快建立审批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2018年6月底前,全国全面实施电子化注册管理。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电子化注册管理情况,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制作样式和技术要求,组织印制和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副本。

关于合并妇产科医师执业证书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通知指出,根据《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妇产科医师通过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在医师执业证书上加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相关内容,不再单独发放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医疗机构、医师的审批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出台配套实施细则,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及时更新完善相关事项的服务指南和办理流程,力争让相关机构和人员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