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积极推进婚姻收养规范化建设
如皋市按照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要求,着重在场所设置、设施配备、人员素质、依法行政、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下功夫,逐项落实评定要求,高标准推进婚姻收养规范化建设。
一是硬件专门化。新的婚姻登记处总办公面积近600平方,其中候登大厅、结婚登记区共计210平方米;拥有独立的离婚登记室,真正实现了“登记区与服务区分开,人员、场地、收费三分开,结婚登记区与离婚登记区分开”。另外,接待咨询台、预约取号台、照相室、婚姻家庭辅导室、颁证大厅、档案室等功能室相对独立;全方位视频监控、排队叫号机、扫描仪、身份识别器、电子滚动显示频、电视机等必要设备齐全。
二是服务人性化。市婚姻登记处于2016年1月4日迁至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内,与市妇幼保健所配合,实现了“一站式婚检”,这既避免了群众来回奔波,又提高了婚检率。办公区域张贴办事流程图、服务承诺、登记员编号及照片,免费提供茶水、老花镜,方便前来办证的群众。在服务态度上登记员都是笑脸相迎,热情服务,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耐心解释,并为其办证提供正确的政策指导,努力做到“四个一”:即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声问候、一定答复,力争实现一流服务、一流效率、一流形象。
三是登记规范化。建立健全了婚姻登记印章、证书、档案以及数据等事项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操作,紧紧抓住结婚、离婚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查-登记”4个环节。办证过程中,始终坚持“四公开、四不办”原则,即“公开政策法规、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承诺”,“不办关系证、不办权力证、不办违规证、不办纠纷证”,为构建和谐家庭、打造和谐社会把好关、护好航。
四是手段信息化。为了能给市民提供更加准确完整的婚姻状况信息,对1994年—2003年婚姻登记纸质档进行了历史数据补录,共补录数据67953条,其中结婚数据67116条,离婚数据837条。开通了电话和网络预约,根据群众需求安排办证时间;安装了自动排号和叫号器,确保登记有序开展;离婚室配备了视频录像与语音录音设备,对工作人员和登记群众进行全程录像,记录工作人员办证程序和更好体现市民离婚登记自愿原则。
五是评估客观化。2015年6月依托如皋救助站“彩虹之家”建立了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聘请律师、教师、医生、社工等专业人士,对申请收养家庭逐一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建立专业评估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收养评估中心自成立以来共开展收养评估100例,其中2015年评估60例,已全部走访、回访结束。2016年至今共计40例,目前已走访35例,剩余5例正在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