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物业企业:整治 “僵尸车”,还路于“业主”

16.06.2016  23:32
 

为认真贯彻落实如皋市委市政府关于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工作要求,全面清理整治居民小区的“僵尸车”,为广大业主营造文明有序的生活、交通环境。近日,如皋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各街道社区、市委宣传部等召开专项整治“僵尸车”的动员大会,全市主城区共40家物业服务企业参加了会议。

所谓“僵尸车”,指停放在居民小区,长期停在车位上、无人维护的车辆,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这些车辆满身灰尘,无人问津,长期不动弹,形似僵尸,因此被形象地称为“僵尸车”。“僵尸车”不仅严重阻碍了车辆和行人的通行,使原本有限的停车位被占用、浪费,加剧老小区机动车“停车难”的现象,业主为之叫苦不迭。

整治共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16年6月20日,排查摸底、登记造册、宣传教育阶段。各物业管理单位印制《清理整治“僵尸车”宣传单》,张贴在小区大门口、楼道出入口,广泛开展宣传,赢得广大业主的理解和支持。将摸排、汇总的“僵尸车”情况报至城市管理局物业管理科。

第二阶段: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7月10日,自行组织清理、整治阶段。各物业管理单位自行联系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和车主,约定时间,集中为车主办理报废、回收工作。

第三阶段: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31日,清理、整治攻坚阶段。自行组织清理、整治后,还有少部分车辆无法查找车主或者车主不配合处理的,由整治办公室组织城管、公安、社区干部、会同业主代表,共同配合,见证物业管理单位使用清障车将车辆拖移至相关停车场。对于拖移的车辆,特别是“无牌”、“无主”车辆,拖移前,要拍照取证,并在原停车位置书写提示文字,告知车主处理地点;拖移后,要拨打110电话报备,防止车主发现车辆不见后,误以为车辆被盗报警。

第四阶段: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底,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各物业管理单位认真总结“僵尸车”清理整治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教训,固化管理措施,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全面清理整治“僵尸车”是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全市物业企业在市城管局监督和指导下开展全面整治工作,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圆满完成。